关于金华市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维保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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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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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金华市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市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市本级及各区县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自2016年、2017年建设以来,担负着金华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播出机构播出的电视和广播节目的安全、质量和内容的全天候监测,并由组成监测系统的各类软硬件自动完成数据采集、分析、报警、记录等工作。监测系统为全天无间断运行,因此对监测系统有很高的维护保修要求。现该项目维护保修期已到,为保证监测业务稳定持续开展,亟需对该监测系统进行续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承担对金华市本级和7县(市)有线数字电视、调频广播以及金华、东阳2个中波台中波广播的节目质量和安全监测任务。主要监测设备安装于金华市广播电视总台和7县(市)广播电视台、华数公司的核心机房内,通过广电监测专线传输广播电视监测信号。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的生命线,网络设备安全是安全播出的基本要求,因此广播电视监测工作对网络的安全性、可靠性及保密性要求很高。 一、 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相关要
求,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相关信息系统 应与外部网络实施隔离。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播电视监测网与全省的广播电视监测网互联互通,涉及全省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和指挥调度,鉴于安全性和保密性的要求,将其它运营商的网络接入广电监测网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要求,所以须采用广电内部专网。 二、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的广播电视监测信号取自市县两级华数传输前 端机房,监测设备安装于市县两级华数传输前端机房,传输光纤需穿越华数机房管道,广电网络传输机房属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点保护单位,必须由专人定点维护,不便外部人员进入并安装维护网络设备。 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要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业务需求及机房所在地的特殊情况,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一直使用金华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提供的广电监测专线。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5月12日 至 2022年5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23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pdf
125.5 KB
采购人: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项目名称:金华市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市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市本级及各区县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自2016年、2017年建设以来,担负着金华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播出机构播出的电视和广播节目的安全、质量和内容的全天候监测,并由组成监测系统的各类软硬件自动完成数据采集、分析、报警、记录等工作。监测系统为全天无间断运行,因此对监测系统有很高的维护保修要求。现该项目维护保修期已到,为保证监测业务稳定持续开展,亟需对该监测系统进行续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承担对金华市本级和7县(市)有线数字电视、调频广播以及金华、东阳2个中波台中波广播的节目质量和安全监测任务。主要监测设备安装于金华市广播电视总台和7县(市)广播电视台、华数公司的核心机房内,通过广电监测专线传输广播电视监测信号。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的生命线,网络设备安全是安全播出的基本要求,因此广播电视监测工作对网络的安全性、可靠性及保密性要求很高。 一、 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相关要
求,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相关信息系统 应与外部网络实施隔离。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播电视监测网与全省的广播电视监测网互联互通,涉及全省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和指挥调度,鉴于安全性和保密性的要求,将其它运营商的网络接入广电监测网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要求,所以须采用广电内部专网。 二、 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的广播电视监测信号取自市县两级华数传输前 端机房,监测设备安装于市县两级华数传输前端机房,传输光纤需穿越华数机房管道,广电网络传输机房属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点保护单位,必须由专人定点维护,不便外部人员进入并安装维护网络设备。 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要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业务需求及机房所在地的特殊情况,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一直使用金华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提供的广电监测专线。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5月12日 至 2022年5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23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pdf
125.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