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南湖初级中学教师公寓及学生宿舍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嘉陵区南湖初级中学教师公寓及学生宿舍改造工程嘉陵区南湖初级中学教师公寓及学生宿舍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嘉发改投资2022]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南嘉发改投资2022]42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南充市嘉陵区南湖初级中学
2.2 建设地点: 嘉陵区于陛路
2.3 项目规模: 建设规模:教师公寓维修面积9227平方米,学生宿舍改造面积8954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457.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学校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457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2人;以上人员均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证书取得时间不低于12个月,提供以上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6.3提供所有的比选资料须清晰可辨,为便于专家评审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须编制正确的目录,标注每部分的起止页码;3.6.4投入本项目人员中至少一人具备工程管理(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证书二维码截图);3.6.5比选人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厅、信用中国等信用平台无不良信用;3.6.6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流程等并以国家、项目当地政策及规章制度为编制前提,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流程应完整、细致、准确。对偏差较大的作废标处理;3.6.7;比选申请人须就以上内容逐条作响应性承诺,承诺内容应包含比选申请人承担因内容偏差或材料不齐造成否决比选的责任,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说明、承诺等须由比选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按印确认。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5月13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05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5月13日08时30分至 2022年05月17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南充市嘉陵区南湖初级中学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2022年05月13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嘉发改投资2022]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南充市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南嘉发改投资2022]42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南充市嘉陵区南湖初级中学
2.2 建设地点: 嘉陵区于陛路
2.3 项目规模: 建设规模:教师公寓维修面积9227平方米,学生宿舍改造面积8954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457.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学校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457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2人;以上人员均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证书取得时间不低于12个月,提供以上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6.3提供所有的比选资料须清晰可辨,为便于专家评审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须编制正确的目录,标注每部分的起止页码;3.6.4投入本项目人员中至少一人具备工程管理(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证书二维码截图);3.6.5比选人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厅、信用中国等信用平台无不良信用;3.6.6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流程等并以国家、项目当地政策及规章制度为编制前提,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流程应完整、细致、准确。对偏差较大的作废标处理;3.6.7;比选申请人须就以上内容逐条作响应性承诺,承诺内容应包含比选申请人承担因内容偏差或材料不齐造成否决比选的责任,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说明、承诺等须由比选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按印确认。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5月13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05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5月13日08时30分至 2022年05月17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南充市嘉陵区南湖初级中学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2022年05月13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