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吴都大道和洋澜路、桥东路、多佳一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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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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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EZQS-GKZB-2022-018
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吴都大道和洋澜路、桥东路、多佳一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见证取样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5%计取、其他专项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69%计取;
项目负责人:骆瑞萍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证书编号:S2164201053;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中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见证取样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9%计取、其他专项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0%计取;
项目负责人:周启俊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ZHSYY005;
第三中标候选人:鄂州市弘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见证取样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9%计取、其他专项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0%计取;
项目负责人:王国成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B-117515;
(1)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
(2)履约期限:检测服务进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具体服务期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3)服务要求:具体服务期期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准时进行检测,并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同时出具检测报告)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据招标人的答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886300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项目编号:EZQS-GKZB-2022-018
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吴都大道和洋澜路、桥东路、多佳一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见证取样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5%计取、其他专项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69%计取;
项目负责人:骆瑞萍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证书编号:S2164201053;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中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见证取样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9%计取、其他专项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0%计取;
项目负责人:周启俊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ZHSYY005;
第三中标候选人:鄂州市弘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见证取样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9%计取、其他专项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 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70%计取;
项目负责人:王国成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B-117515;
(1)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
(2)履约期限:检测服务进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具体服务期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3)服务要求:具体服务期期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准时进行检测,并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同时出具检测报告)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据招标人的答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886300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