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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2021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GXZC2022-C3-001164-GSZB)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广西2021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2-C3-001164-GSZB
项目名称:广西2021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标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项一
1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钦州市、北海市等5个地市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约18家,含自备电厂)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1项
340000.00
一、工作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包括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文件评审、建立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等7个步骤;核查结束后,各核查机构进行核查数据互评,同时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结果有异议而提出的复核申请进行复核,并按要求作出复核结论;协助完成系统填报;分析区域内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情况,并完成碳排放配额测算。
2.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客户咨询电话,并承诺随时提供技术答疑、技术咨询服务。
3.供应商应具有开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设施和办公条件(如有请提供具备本地化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4.应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完善的人员管理程序、规范的技术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以确保其有能力在获准的专业领域内开展相关工作(如有请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5.需遵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工作要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适当的公正性保证措施,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开展。
二、成果提交:
本项目必须按照签订的采购合同所提条款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交成果材料如下(需提交的最终成果全部材料应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提交):
1.项目成果:2021年度发电企业核查报告、核查数据汇总表、区域排放状况及配额盈缺分析报告。
2.项目成果归属: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成果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信息透露与第三方。
三、人员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核查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职工并全程参与核查任务,最低人员配备为10人,并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课题或碳核查工作经验。(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人员最近1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应对气候变化变化领域课题研究或碳排放核查工作。(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材料作为证明材料)。
3.核查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超过5人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所从事工作和研究领域应与课题研究领域相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标项二
1
防城港市、河池市、贺州市、来宾市等4个地市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约16家,含自备电厂)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1项
320000.00
一、工作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包括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文件评审、建立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等7个步骤;核查结束后,各核查机构进行核查数据互评,同时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结果有异议而提出的复核申请进行复核,并按要求作出复核结论;协助完成系统填报;分析区域内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情况,并完成碳排放配额测算。
2.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客户咨询电话,并承诺随时提供技术答疑、技术咨询服务。
3.供应商应具有开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设施和办公条件(如有请提供具备本地化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4.应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完善的人员管理程序、规范的技术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以确保其有能力在获准的专业领域内开展相关工作(如有请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5.需遵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工作要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适当的公正性保证措施,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开展。
二、成果提交:
本项目必须按照签订的采购合同所提条款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交成果材料如下(需提交的最终成果全部材料应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提交):
1.项目成果:2021年度发电企业核查报告、核查数据汇总表、区域排放状况及配额盈缺分析报告。
2.项目成果归属: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成果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信息透露与第三方。
三、人员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核查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职工并全程参与核查任务,最低人员配备为10人,并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课题或碳核查工作经验。(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人员最近1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应对气候变化变化领域课题研究或碳排放核查工作。(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材料作为证明材料)。
3.核查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为本科及上学历,并有超过5人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所从事工作和研究领域应与课题研究领域相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标项三
1
百色市、崇左市、玉林市、贵港市等4个地市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约17家,含自备电厂)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1项
340000.00
一、工作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包括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文件评审、建立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等7个步骤;核查结束后,各核查机构进行核查数据互评,同时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结果有异议而提出的复核申请进行复核,并按要求作出复核结论;协助完成系统填报;分析区域内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情况,并完成碳排放配额测算。
2.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客户咨询电话,并承诺随时提供技术答疑、技术咨询服务。
3.供应商应具有开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设施和办公条件(如有请提供具备本地化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4.应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完善的人员管理程序、规范的技术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以确保其有能力在获准的专业领域内开展相关工作(如有请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5.需遵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工作要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适当的公正性保证措施,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开展。
二、成果提交:
本项目必须按照签订的采购合同所提条款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交成果材料如下(需提交的最终成果全部材料应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提交):
1.项目成果:2021年度发电企业核查报告、核查数据汇总表、区域排放状况及配额盈缺分析报告。
2.项目成果归属: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成果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信息透露与第三方。
三、人员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核查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职工并全程参与核查任务,最低人员配备为10人,并有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课题或碳核查工作经验。(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人员最近1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应对气候变化变化领域课题研究或碳排放核查工作。(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材料作为证明材料)。
3.核查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为本科及上学历,并有超过5人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所从事工作和研究领域应与课题研究领域相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二为预留份额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至 2022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gszb.com(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星岛国际30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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