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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国省干线)乳化沥青采购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230623]ZHBY[CS]20220004
二、项目名称:乳化沥青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乳化沥青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大庆市让胡路区春之胜物资经销处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三胜村三胜屯 15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乳化沥青采购项目):
货物类(大庆市让胡路区春之胜物资经销处)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石油制品 乳化沥青 昆仑三井 KUSJ-RL07快裂型 40(吨) 3,925.00 15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尚峰(采购人代表)、宋世君、罗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共计:4900元;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   上述全部费用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乳化沥青采购项目 0.4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国省干线)
地址:林甸县东南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B10座41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大庆市让胡路区春之胜物资经销处).pdf
乳化沥青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乳化沥青采购招标文件(2022050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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