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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场小学教职工午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福州市教场小学教职工午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2022-071
项目名称:福州市教场小学教职工午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3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采购项目的性质
1
1
福州市教场小学教职工午餐服务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本次项目为福州市教场小学教职工午餐服务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以及鼓楼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按190个工作日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转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转发《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鼓财〔2020〕13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资格承诺函。(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资格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8)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2)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可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83393301@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市鼓楼区政务网
4、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91-83393310)、负责人(陈伟/0591-8339330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教场小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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