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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疫情控制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实验楼二次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疫情控制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实验楼二次装工程施工
1.2 项目业主: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翁发改字【2020】19号
1.5 项目代码:2020-440229-84-01-009750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地方财政统筹解决,100%
1.7 招标人: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疫情控制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实验楼二次装修工程,由一层(包括消毒区、冷库及相应辅助用房);二层实验室(包括疟疾诊断实验室,寄生虫实验室,麻疹风疹诊断,HIV初筛(万级),加强型P2实验室,菌种保存室,以及PCR实验室等,并配备了相应的辅助用房。);三层实验室(包括微生物质谱鉴定仪室,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室,致病菌实验室,毒菌种保存室,洗消室,无菌室(万级),并配备了相应的辅助用房。);四层实验室(包括标准品暂存室,理化室,前处理室,化学试剂室,气质室,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室,并配备了相应的辅助用房。);五层实验室(包括流动注射室,离子色谱室,碘测定仪室,原子荧光室,化学试剂室(腐蚀性),ICP-MS室,前处理室,标准品暂存室,并配备了相应的辅助用房。)组成。面积约2520平方米,施工范围包含室内实验室配套空气净化设备、实验室配套电气设备、实验室配套智能化设备、实验室配套医气设备、实验室配套给排水设备、实验室配套污水处理设备、实验室装饰配套安装、实验室专用配套设备(以最终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约2041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准工期为90个日历天,招标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本项目的招标人
2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4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相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30万 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1.3 投标人必须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相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2 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五);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代表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节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7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7.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31号
联系人(部门):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1-2872780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33号核工业290研究所大院内
联系人(部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281581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86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28705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 05 月 18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05 月 24 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2年 05 月 24 日24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2年 05 月 28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2年 05 月 28 日16时30分至2022年 05 月 31 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06 月 06 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 06 月 06 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 06 月 06 日9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年 06 月 07 日9时30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2年 06 月 07 日9时00分至2022年 06 月 07 日9时30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2年 06 月 07 日9 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招标人: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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