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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聚乙烯落地料和废编织袋等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聚乙烯落地料和废编织袋等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扬石化废招2022
我公司决定对一批聚乙烯落地料和废编织袋
]进行公开招标处理,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聚乙烯落地料和废编织袋等废旧物资处置二、处理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及结算方式
1.招标范围:
标段一:聚乙烯落地料预计2.5吨
标段二:废编织袋预计4吨
2.结算方式:报价以吨重量单价按标段分别报价(含税价),出厂以过磅重量计。
四、招标文件购买要求
1.具备废旧物资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日程安排
1.踏勘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7:00。
2.投标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5月25日9:00。
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江淮路156号,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销售部
联系人:谈明新 电话:051486850069
4.投标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江淮路156号,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恩睦 电话:051486850433
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不需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后请中标人于1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
7.物资启运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服从我公司安排。
8.物资运装进度及完成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9.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天。
六、投标事项及要求
1.每一个买受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0000元(不计利息),保证金缴纳请备注废旧物资投标保证金,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我公司账户。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根据结算单退还,不作为货款结算。未中标的,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本次招标设置最低限价,原则上低于最低限价的,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处置。
3.投标文件要求:
(1)需按照我公司标准格式要求,并附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全风险告知承诺。
(2)投标书报价严禁涂改,确需修正须在修正处加盖公章,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3)投标书须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一旦发现封口不严或其他易开封瑕疵作为废标处理。
七、中标人相关要求
1.装运作业入场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虚假,我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同时扣罚全额投标保证金。材料包括:
(1) 作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60周岁以下)。
(2)作业人员与中标单位劳动合同(原件)。
(3)作业人员近一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原件)。
(4)作业人员作业期内每人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原件)。
(5)我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2.中标单位收到我公司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我公司完成合同签订并提交装运作业入场材料,每推迟1个工作日扣除履约保证金10%,5个工作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中标方自愿弃标,弃标后我公司有权另行处置、全额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3.合同签订后,需3个工作日内启动物资装运,每推迟1个工作日扣罚10%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物资装运工作。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装运的,每推迟1个工作日扣罚10%履约保证金。
4.中标单位进场人员及车辆进出厂需遵守扬州石化门禁管理制度,有以好充次及夹带物资现象,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中标方现场作业人员需服从我公司现场人员管理规定,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监督。
6. 现场物资装运由中标方负责。
7.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自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中标物资提货装运出厂。装运完毕后,现场范围内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清运出厂。
8.因招标方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延期的,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八、评标办法
1.初步评审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照废标处理
(1)投标人经营范围不包含相关废旧物资处理。
(2)开标前规定金额保证金未到帐。
(3)投标文件未密封、未盖章。
(4)投标文件所包含文件资料不全、填写不完整或者投标报价书关键字迹模糊,造成实质性内容无法评审的。
(5)投标报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也未加盖法人公章的。
(6)安全承诺未按要求填写并盖章。
(7)其他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相关规定的。
2.初步评审后,有效报价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每个标段中标候选人三名。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其他事项
1.以下行为将被列入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黑名单,将取消其参加我公司任何废旧物资投标资格。
(1)根据公司视频监控、投标资料价格等表明有围标、串标嫌疑的公司;
(2)废旧物资拉运过程中违规夹带;
(3)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和资质证明材料造假;
(4)无故弃标。
2.其他在招标过程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在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具体以合同为准。
3.以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徐洪林
电 话:0514-86850180
附件:扬州石化废旧物资处置投标书
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小组
2022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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