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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服务和“三防”设施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2000001
二、项目名称: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服务和“三防”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眉山市鹏辉灭鼠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科工园二路498号 3,1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眉山市鹏辉灭鼠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服务和“三防”设施建设项目 1、服务范围:仁寿县建成区43.7平方公里范围(包含城乡结合部),东至响水六坊,南至李子桥,西至蒙子坳,北至蜂蜜原收费站及两山翳斯山、飞泉山、仁里寿乡路、604台。 具体消杀环境包括:外环境绿化带、公园、广场、公共厕所、车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果皮箱、农贸市场、五小行业、政府机关单位外环境(包括医院和学校)、居民小区外环境。 2、消杀频次:服务期限内共计开展2次消杀范围全覆盖病媒生物防制和三防设施建设服务,其余时间根据监测结果和业主方要求实时开展补充消杀。 一、实施要求 1.项目总体要求 (1)货物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正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药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2)权利保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需方所使用货物或技术服务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著作权等指控,成交供应商在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一方面须加强作业防护,另一方面在提供药物和投放活动过程中加强宣传,确保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出现,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操作人员资质要求:操作人员须持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 (4)执行标准依据:《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T27773-2011)。 2.防制技术 (1)物理和化学防制技术 灭鼠:有鼠房间按15平方米为一个房间投放1—2堆毒饵,见鼠洞和鼠粪的地方及杂物堆放地、城乡结合部、三不管地区及街道公用厕所和垃圾堆放点增投1堆。 灭蚊蝇:使用菊酯类灭蚊药按比例兑水稀释,对公共绿地、花台、边坡、沿河岸、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农贸市场、建材市场、水果市场、废品收购站、垃圾库、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的蚊蝇孳生活动场所进行滞留或超低容量喷洒(雾)。 对一些污水型的水体,如湿地、消防水池、死水沟渠、沼泽、沼气池、粪坑、厕所、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及各种轮胎、破水缸(盆景)等不能清除积水的蚊幼虫孳生地,使用杀虫颗粒剂杀灭蚊幼虫。 灭蟑:主要在橱柜、地面角落处,沿墙边投放。3~5g/点,投放场所避免受潮导致药物霉变失效。 安装毒饵盒:主要安装在外环境、公共地段、公园、广场、居民小区房屋周边、农贸市场、公厕、垃圾库等老鼠经常出没地,尽可能安装有在防雨防潮设施的地方,在毒饵盒内投放灭鼠毒饵30克。 (2)药物消杀次数 ①公共区域:城市街道(人行道)、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河道沟渠两岸、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待建工地、闲置土地、破产企业厂区、公路建成区内两边公共地带、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集中统一药物消杀两次,再根据监测结果实时补充消杀) ②八小行业:小餐饮店、小食品加工作坊、小副食店、小洗浴场所、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集中统一药物消杀两次,再根据监测结果实时补充消杀) ③市政设施:下水道、阴沟、窨井、排洪沟等。(集中统一药物消杀两次,再根据监测结果实时补充消杀) ④环卫设施:公厕、垃圾箱、垃圾池、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集中统一药物消杀两次,再根据监测结果实时补充消杀) 3.消杀服务要求 (1)派往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2)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需要增设的防鼠设施应向采购人提出建议; (3)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投(施)药后,应向采购人指出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 (4)所使用的灭鼠毒饵、除虫药物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5)事先做好施药前提示,不能影响居民的学习、工作、生活; (6)确保对采购人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 (7)确保作业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开展日常消杀维护,确保消杀效果; (9)统一、集中开展除“四害”工作时,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告知消杀服务时间; (10)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并请服务单位有关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11)有责任指导责任单位修复、增设防鼠设施和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需要增设的防鼠设施向采购人提出建议; (12)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在消杀服务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4.消杀及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核,鼠、蚊、蝇、蟑螂的消杀结果必须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1)灭鼠标准 ①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防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②不同类型的外环境不得有鼠洞、死鼠、活鼠等鼠迹。 (2)灭蚊标准 ①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②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蚊幼虫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③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①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加工、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 ②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①室内有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得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②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③有蟑螂粪便、脱皮等蟑迹房间不超过5%。 5.服务工期和消杀次数:2022年签订合同后到2022年12月31日, 集中进行2次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其余时间根据监测结果和业主方要求进行补充消杀。除上述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消杀频次外,还应承担在合同期间遇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杀和重大活动的除“四害”消杀。 二、灭四害药物质量要求 (一)采购人将随机抽取使用药物,药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监测部门的要求。 (二)供应商施药服务所使用的灭鼠、灭蚊蝇、灭蟑螂药物必须有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时提供)。 (三)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霉变,缺斤短两等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召回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 三、安全要求 (一)使用的药物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合格产品,供应商提供使用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签合同时),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使用说明规范操作。 (二)投放灭鼠毒饵时,要采取口头宣传和张贴灭鼠安全告知的方式,提醒人民群众并教育好儿童,管好家禽家畜和宠物,避免中毒事件发生。 (三)灭鼠安全告知书需写明中毒症状,急救方式,并事先了解县城主要医院特效解毒药维生素K1贮存情况。一旦发生以外,必须携带农药标签送医抢救。(提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对雨水地漏排水口进行灭鼠投药时,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投放完毕后封盖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五)灭蟑螂进行喷雾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环境,严防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六)灭蚊蝇时施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防止药液经呼吸道和皮肤吸入。 (七)成交供应商在投放、喷洒灭鼠杀虫药物的过程中,要抓好用药安全、进行安全告知、并做好应急预案,用药安全所涉及的相关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承担。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产品须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的规定。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对此作单独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回,同时采购人有权罚没其所有保证金。 3.应急处置和活动保障: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合同期间遇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消杀,重大迎检活动的现场消杀,上级交办以及基层反映的鼠虫患问题的应急处置等。 2022年签订合同后到2022年12月31日止。 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即:《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1-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T27773-2011)四个标准,鼠、蚊、蝇、蟑螂消杀后密度必须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3,18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霍英(采购人代表)、李萍、荣柯(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执行。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3.0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仁寿县陵州大道东二段9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环球中心E5区1502-150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7日
相关附件:
评审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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