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渔政执法基地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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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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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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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镇江渔政执法基地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ZJNYZF-(2022)商字第002号)已经主管部门同意实施。采购人为镇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委托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承包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江堤防京口象山段外侧江滩。主要建设执法码头。
2、采购需求:工作内容为对项目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取得市水利部门的行政许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包括:涉水工程及设施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与影响分析,与现有防洪标准、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对行洪、排水的影响分析,对现有防洪工程、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分析,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提出改进方案、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等;
(2)配合主管部门审查,参加防洪评价报告的会议评审(包括业主中间评审),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3)经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修改送审稿、编制正式批复稿,并取得水利部门的行政许可(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配合做好验收等工作;
(4)其他用于防洪报批的未尽事宜。
2、最高限价:1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并提交主管部门技术审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竞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竞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防洪评价项目,提供合同。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 2022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15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
注: 1.现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领取文件将上述(1)、(2)材料原件扫描、标书汇款记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yzbdl@sina.com邮箱,并需电话告知。
售价:每份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发票可在提交响应文件当天领取)。
收款单位: 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54047117907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丁卯桥路203号市农业农村局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丁卯桥路203号市农业农村局7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认真勘察现场。
4、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参与报价方应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1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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