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缙云县互联网+创业培训采购项目的其他履约验收公告(浙鼎峰【2021】110号标项2)[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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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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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合同编号: 11N47246194820211002
二、合同名称: 缙云县互联网+创业培训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浙鼎峰【2021】110号
四、项目名称: 缙云县互联网+创业培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缙云县南塘路128号
联 系 方 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 缙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 五云街道校场路3号
联 系 方 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互联网+创业培训
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严格按照《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6〕102号)、《缙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缙政办发〔20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缙云县创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缙人社〔2020〕69号)精神执行。 2.开班需提供材料:缙云县创业培训补贴项目开班申请表、缙云县创业培训补贴课程安排表、缙云县创业培训学员信息审核档案表、培训师资及相关印证材料、缙云县创业培训人员花名册(开班)。 3.本项目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总课时为56课时(理论48课时、实地考察8课时)。每课时45分钟,每天不超过8课时。培训结束组织统一考核。 4.要求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培训。 5.档案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档案及学员名册等,一人一档。
服务期限: 2021年9月30日前
服务地点: 缙云县职业中专壶镇校区
七、验收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赵少瑜、陈刚辉
九、验收意见: 经考核通过,培训档案验收成功。
十、其他补充事宜: /
二、合同名称: 缙云县互联网+创业培训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浙鼎峰【2021】110号
四、项目名称: 缙云县互联网+创业培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缙云县南塘路128号
联 系 方 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 缙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 五云街道校场路3号
联 系 方 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互联网+创业培训
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严格按照《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6〕102号)、《缙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缙政办发〔20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缙云县创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缙人社〔2020〕69号)精神执行。 2.开班需提供材料:缙云县创业培训补贴项目开班申请表、缙云县创业培训补贴课程安排表、缙云县创业培训学员信息审核档案表、培训师资及相关印证材料、缙云县创业培训人员花名册(开班)。 3.本项目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总课时为56课时(理论48课时、实地考察8课时)。每课时45分钟,每天不超过8课时。培训结束组织统一考核。 4.要求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培训。 5.档案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档案及学员名册等,一人一档。
服务期限: 2021年9月30日前
服务地点: 缙云县职业中专壶镇校区
七、验收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赵少瑜、陈刚辉
九、验收意见: 经考核通过,培训档案验收成功。
十、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