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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赣中教育集团经济开发区校区项目家具采购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建赣中教育集团经济开发区校区项目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建赣中教育集团经济开发区校区项目家具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建赣中教育集团经济开发区校区项目家具采购,具体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6最高限价:84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家具生产厂家,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
3.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内容以合同相应内容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技术响应:30分;售后服务:7分
技术方案:10分;投标人业绩:3分;样品部分:1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70%,或高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130%的评标价不参与计算);
若按照上述方法无法计算出基准价,则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5≤有效投标文件<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8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性能(11分)
1、投标人具有2021年以来权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
(1)油漆(水性漆或聚氨酯):依据国家标准 GB18581-2020《木器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VOC 含量≤80g/L,甲醛含量≤100mg/kg,苯系物总和含量(限笨、甲苯、二甲苯(含乙苯))≤100mg/kg。同时满足得1分,缺项不得分。
(2)胶水(胶粘剂或白乳胶):依据国家标准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游离甲醛≦0.05g/kg,总挥发性有机物≦31g/L、甲苯+二甲苯≦0.02g/kg。同时满足得1分,缺项不得分。
(3)五金件:依据国家标准 QB/T 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检测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经盐雾试验18h,直径 1.5mm 以下的锈点≤20 点/dm2,其中直径 1.0mm 以上的锈点不超过5点 (离边缘 2mm 以内不计)。同时满足得1分,缺项不得分。
(4)热固性粉末涂料:依据国家标准HG/T 2006-2006标准规定要求的原材料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含硬度及附着力,符合耐盐雾性≥300h要求,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耐冲击性符合要求5个检测项目。同时满足得1分,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2021年以来权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实木课桌、实木课凳、实木办公桌、实木办公椅成品检测报告:依据国家标准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10357-2013、 GB/T 4893-2020标准,检测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甲醛释放量≤0.5mg/L、②重金属4项(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铬、可溶性镉)≤2或未检出,③理化性能要求(耐湿热、耐干热、耐冷热温差、耐磨性、抗冲击、附着力)检测结论全部为合格,每有一类产品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此项最高得4分。
3、投标人具有2021年以来权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实木床、宿舍实木柜成品检测报告:依据国家标准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4893-2020标准,检测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甲醛释放量≤0.5mg/L、②重金属4项(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铬、可溶性镉)≤2或未检出,③理化性能要求(耐湿热、耐干热、耐冷热温差、耐磨性、抗冲击、附着力)检测结论全部为合格,每有一类产品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此项最高得2分。
4、投标人具有2021年以来权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报告厅礼堂椅成品检测报告:依据国家标准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10357-2013、 GB/T 4893-2020标准,检测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甲醛释放量≤0.5mg/L、②重金属4项(可溶性铅、可溶性汞、可溶性铬、可溶性镉)≤2或未检出,③理化性能要求(耐湿热、耐干热、耐冷热温差、耐磨性、抗冲击、附着力)检测结论全部为合格,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以来具有CMA、CNAS标志的权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为准,报告可通过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提供官网网址并注明查询步骤的入口及方法,便于评委查询真伪,并提供能证明所做报告的发票相关材料,检测机构官网无法查询的不得分。
认证证书(16分)
1、投标人获得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获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认证名称必须包括课桌、课椅)得2分,
3、投标人获得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木家具/实木家具:桌台类、椅凳类)得2分,
4、投标人获得家具定制服务认证证书(五星标准)得2分,
5、投标人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原件得2分,
6、投标人获得家具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木家具)得2分,
7、投标人获得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名称必须包括课桌、办公桌)得2分,
8、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CEC)得2分。
以上证书信息可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制造商生产水平(3分)
投标人具有生产加工设备(数控实木开料机、高速电脑裁板锯、 双端数控榫头机、自动排钻、拼板机、六面数控钻孔中心、定做纵解锯机、定做横截锯机、干燥房(烘干房)、喷涂及前处理自动流水线、中央自动除尘器、精密推台锯、自动仿形铣、创锯联合机、切割设备、涂装设备、 弯管机、焊接设备、静电粉末自动喷枪、激光自动切割机等),本项最高得 3分,每少一项扣 0.2分,扣完为止。注: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7分)
质保期(1分)
质保期在三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不足一年不给分)加0.5分,此项最多加1分。
售后服务(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此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认证(2分)
投标人获得国家标准《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五星级”得 2 分(认证范围必须包括课桌、课凳)。
注: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技术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产品的质量、性能、环保、款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此项最高得5分。
根据对投标产品的材质及生产工艺水平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此项最高得5分。
投标人业绩(3分)
业绩(3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规模均以合同相应内容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样品(10分)
样品部分(10分)
根据所提供的样品综合评审:
1、样品外观设计的款式及整体效果, 0-2分;
2、样品的材料、配件质量,0-2分;
3、样品的加工工艺细致性,0-2分;
4、样品油漆的流平性、通透性,0-2分;
5、样品各部件的安装合理性,0-2分。
注:所有样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各样品技术参数及样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售后服务、技术方案、样品)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 5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 5月26日至2022年 5 月31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6月 16日 15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6月16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有效的):
7.1、营业执照;
7.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
7.4、类似业绩;
7.5、投标人承诺书;
注: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因投标人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万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永安路6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传    真:  /                               
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三、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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