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疑问1:采购需求第三条“保险责任”第一项责任(住院津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合理住院治疗,且在住院过程中施行非器官移植手术(详见条款),本公司按条款约定给付手术医疗保险金,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该处条款约定手术医疗保险金所指的条款能否确,以及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具体如何赔付?该责任累计保险金额多少?是否与住院津贴200/元/天为合计金额?
答复1:该处所指条款并没有现成的条款或规定,而是我们意向同最后的中标单位通过协议明确“非器官移植手术”的定义和范围,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的疑问,现暂将“非器官移植手术”定义为职工因疾病、意外或其他原因住院后,为治疗而施行的手术,不包括用正常健康的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或者骨髓置换功能丧失的相应器官的手术,以及活检、穿刺、造影等创伤性检查、康复性手术;“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是指给付一年内所有的非器官移植手术费,但总额不超过5000元;该项给付金额与200/元/天的住院津贴为不同的保障项目,不合计计算给付金额。
疑问2:采购需求第三条“保险责任”第二项责任(意外伤害)中给付事项约定意外身故赔付金额为30万元,后面给付金额列中该项金额为100万元,请确认是30万还是100万?
答复2:100万,给付事项中“30万”系录入错误。
疑问3:采购需求第三条“保险责任”第六项责任(重大疾病-重症),该“重大疾病-重症”的赔付额度是否与第四项责任(重大疾病)共享10万额度?关于125种重疾,50种轻度疾病,25种重症相关的条款是否可以明确?
答复3:重大疾病、重大疾病-轻症、重大疾病-重症分别对应不同的疾病类型,不共享给付额度;这三项保险保障项目对应的疾病类型(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已附上)、条件和给付金额均非常明确,比如重大疾病对应附后的125种疾病,患任何一种疾病,给付金额均为10万元。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联系人: 孙杏花  
联系方式: 15968125577   
 
招标单位: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7日
 
公告.pdf
答疑纪要.docx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