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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河路北侧、枕淮路东侧(兰庭文院)项目龙河路北侧、枕淮路东侧(兰庭文院)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河路北侧、枕淮路东侧(兰庭文院)项目 已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泰兴市润和置业有限公司龙河路北侧、枕淮路东侧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泰行审批[2020]302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河路北侧、枕淮路东侧(兰庭文院)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河路北侧、枕淮路东侧, 

    2.2建设规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97980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建筑面积96649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1129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面积47500平方米;容积率1.499,建筑密度27.99%,绿化率30.1%。主要建设31幢层高3F低层住宅、1幢层高11F小高层住宅、6幢层高20F高层住宅,同步建设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附属工程设施。符合规划设计指标要求。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32103220003-BD-001

龙河路北侧、枕淮路东侧(兰庭文院)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2472.50

60天




    2.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总承包费用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一次性付清结算审计价的余款。节点款付之前,乙方需提供工程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电气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者[电气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5 月25 日 80 分 至2022 年5 月30 日 18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6 月28 日 90 分

6.评标办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润和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济川街道鼓楼南路20号

    电子邮箱: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皇家水岸C区26栋101室

    电子邮箱: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文件正文PDF附件:15.25兰庭文院招标文件EPC(1)封面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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