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临沧市人民医院、临沧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临沧市人民医院、临沧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YNTDCG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2-16-163(招标文件编号:YNTDCG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2-16-163)
二、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临沧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临沧东方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29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号旗峰园艺公司租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工时费
下浮率(%):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名称:临沧东方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南亚汽车主题园14号地
包组或产品名称:零配件材料费
下浮率(%):1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名称:临沧市临翔区誉达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誉达汽车修理厂
包组或产品名称:工时费
下浮率(%):1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名称:临沧市临翔区誉达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誉达汽车修理厂
包组或产品名称:零配件材料费
下浮率(%):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临沧东方商贸有限公司      救护车辆提供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服务。      为临沧市急救中心14辆救护车辆提供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服务。      (一)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定点维修保养采购人提供车辆目录内车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及用户的利益,实行车辆的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等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应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采购人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材料。根据送修要求填写《临沧市急救中心救护车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三)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临沧市内提供定点维修服务,方便采购人维修保养车辆。应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项目和预算,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维修,对采购人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可更换,换下的配件等交采购人处理。
(四)供应商指定一名技师专人负责维修,对采购人车辆优先安排维修,提供7×24小时服务,节假日期间需要有人应急值守,确保采购人车辆正常使用。
(五)供应商每个月负责对采购人救护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养维护及重要零部件测试,如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提醒采购人,并有相关记录;每6—8个月进行四轮定位,并在甲方指定场地值守,确保安全。
(六)供应商应免费提供代办保险车辆索赔服务,合理使用保险,降低维修成本。对采购人送修人员提出与车辆维修的无关要求和其他涉及费用开支的事项,应当拒绝。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赔偿损失的责任。
(七)采购人维修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供应商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供应商每次进与采购人车辆维修相关的货品都必须有详细的进货配件清单和正式发票,并及时将配件录入电脑软件的仓库管理数据库中,以备采购人查询。
(九)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修车辆后,严格按照采购人报修项目进行维修,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维修项目是否属实,本着为采购人节约开支,对不该更换的材料坚决不换的原则进行维修。对于在维修作业时更改或扩大维修作业内容时必须先通知采购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维修作业。
(十)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修车辆后,供应商任何人严禁驾乘采购人车辆外出,出现事故供应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损失,若采购人因诉讼等原因先行赔付或垫付损失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维修保养期间,供应商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供应商完成送修车辆后,应建立试车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试车,试车期间不能随意停放救护车,应有试车标识,试车单边距离不能超过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公里。试车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供应商在接到救护车故障救急时应及时响应,市内响应时间为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钟,县区或乡镇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钟内启动响应,无偿提供救援半径不低于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公里。
(十三)供应商完成救护车维修后,需对车辆进行清洁洗车,方可交付采购人。
(十四)供应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与任何非中标汽车维修厂或他人合作(伙)联营,或挂靠经营,损害采购人利益和采购形象。供应商接受采购人车辆维修保养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违反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第二年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临沧东方商贸有限公司      救护车辆提供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服务。      为临沧市急救中心14辆救护车辆提供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服务。      (一)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定点维修保养采购人提供车辆目录内车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及用户的利益,实行车辆的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等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应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采购人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材料。根据送修要求填写《临沧市急救中心救护车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三)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临沧市内提供定点维修服务,方便采购人维修保养车辆。应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项目和预算,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维修,对采购人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可更换,换下的配件等交采购人处理。
(四)供应商指定一名技师专人负责维修,对采购人车辆优先安排维修,提供7×24小时服务,节假日期间需要有人应急值守,确保采购人车辆正常使用。
(五)供应商每个月负责对采购人救护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养维护及重要零部件测试,如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提醒采购人,并有相关记录;每6—8个月进行四轮定位,并在甲方指定场地值守,确保安全。
(六)供应商应免费提供代办保险车辆索赔服务,合理使用保险,降低维修成本。对采购人送修人员提出与车辆维修的无关要求和其他涉及费用开支的事项,应当拒绝。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赔偿损失的责任。
(七)采购人维修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供应商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供应商每次进与采购人车辆维修相关的货品都必须有详细的进货配件清单和正式发票,并及时将配件录入电脑软件的仓库管理数据库中,以备采购人查询。
(九)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修车辆后,严格按照采购人报修项目进行维修,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维修项目是否属实,本着为采购人节约开支,对不该更换的材料坚决不换的原则进行维修。对于在维修作业时更改或扩大维修作业内容时必须先通知采购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维修作业。
(十)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修车辆后,供应商任何人严禁驾乘采购人车辆外出,出现事故供应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损失,若采购人因诉讼等原因先行赔付或垫付损失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维修保养期间,供应商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供应商完成送修车辆后,应建立试车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试车,试车期间不能随意停放救护车,应有试车标识,试车单边距离不能超过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公里。试车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供应商在接到救护车故障救急时应及时响应,市内响应时间为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钟,县区或乡镇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钟内启动响应,无偿提供救援半径不低于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公里。
(十三)供应商完成救护车维修后,需对车辆进行清洁洗车,方可交付采购人。
(十四)供应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与任何非中标汽车维修厂或他人合作(伙)联营,或挂靠经营,损害采购人利益和采购形象。供应商接受采购人车辆维修保养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违反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第二年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临沧市临翔区誉达汽车修理厂      救护车辆提供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服务。      为临沧市急救中心14辆救护车辆提供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服务。      (一)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定点维修保养采购人提供车辆目录内车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及用户的利益,实行车辆的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等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应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采购人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材料。根据送修要求填写《临沧市急救中心救护车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三)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临沧市内提供定点维修服务,方便采购人维修保养车辆。应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项目和预算,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维修,对采购人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可更换,换下的配件等交采购人处理。
(四)供应商指定一名技师专人负责维修,对采购人车辆优先安排维修,提供7×24小时服务,节假日期间需要有人应急值守,确保采购人车辆正常使用。
(五)供应商每个月负责对采购人救护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养维护及重要零部件测试,如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提醒采购人,并有相关记录;每6—8个月进行四轮定位,并在甲方指定场地值守,确保安全。
(六)供应商应免费提供代办保险车辆索赔服务,合理使用保险,降低维修成本。对采购人送修人员提出与车辆维修的无关要求和其他涉及费用开支的事项,应当拒绝。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赔偿损失的责任。
(七)采购人维修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供应商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供应商每次进与采购人车辆维修相关的货品都必须有详细的进货配件清单和正式发票,并及时将配件录入电脑软件的仓库管理数据库中,以备采购人查询。
(九)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修车辆后,严格按照采购人报修项目进行维修,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维修项目是否属实,本着为采购人节约开支,对不该更换的材料坚决不换的原则进行维修。对于在维修作业时更改或扩大维修作业内容时必须先通知采购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维修作业。
(十)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修车辆后,供应商任何人严禁驾乘采购人车辆外出,出现事故供应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损失,若采购人因诉讼等原因先行赔付或垫付损失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维修保养期间,供应商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供应商完成送修车辆后,应建立试车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试车,试车期间不能随意停放救护车,应有试车标识,试车单边距离不能超过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公里。试车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供应商在接到救护车故障救急时应及时响应,市内响应时间为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钟,县区或乡镇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钟内启动响应,无偿提供救援半径不低于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公里。
(十三)供应商完成救护车维修后,需对车辆进行清洁洗车,方可交付采购人。
(十四)供应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与任何非中标汽车维修厂或他人合作(伙)联营,或挂靠经营,损害采购人利益和采购形象。供应商接受采购人车辆维修保养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违反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第二年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临沧市临翔区誉达汽车修理厂      救护车辆提供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服务。      为临沧市急救中心14辆救护车辆提供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服务。      (一)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定点维修保养采购人提供车辆目录内车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及用户的利益,实行车辆的修理、质量跟踪、专业保养及事故、故障救急等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应建立承修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并向采购人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材料。根据送修要求填写《临沧市急救中心救护车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三)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临沧市内提供定点维修服务,方便采购人维修保养车辆。应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项目和预算,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维修,对采购人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可更换,换下的配件等交采购人处理。
(四)供应商指定一名技师专人负责维修,对采购人车辆优先安排维修,提供7×24小时服务,节假日期间需要有人应急值守,确保采购人车辆正常使用。
(五)供应商每个月负责对采购人救护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养维护及重要零部件测试,如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提醒采购人,并有相关记录;每6—8个月进行四轮定位,并在甲方指定场地值守,确保安全。
(六)供应商应免费提供代办保险车辆索赔服务,合理使用保险,降低维修成本。对采购人送修人员提出与车辆维修的无关要求和其他涉及费用开支的事项,应当拒绝。如发现此类问题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赔偿损失的责任。
(七)采购人维修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供应商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供应商每次进与采购人车辆维修相关的货品都必须有详细的进货配件清单和正式发票,并及时将配件录入电脑软件的仓库管理数据库中,以备采购人查询。
(九)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修车辆后,严格按照采购人报修项目进行维修,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维修项目是否属实,本着为采购人节约开支,对不该更换的材料坚决不换的原则进行维修。对于在维修作业时更改或扩大维修作业内容时必须先通知采购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维修作业。
(十)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修车辆后,供应商任何人严禁驾乘采购人车辆外出,出现事故供应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损失,若采购人因诉讼等原因先行赔付或垫付损失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维修保养期间,供应商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供应商完成送修车辆后,应建立试车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试车,试车期间不能随意停放救护车,应有试车标识,试车单边距离不能超过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公里。试车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供应商在接到救护车故障救急时应及时响应,市内响应时间为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钟,县区或乡镇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分钟内启动响应,无偿提供救援半径不低于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公里。
(十三)供应商完成救护车维修后,需对车辆进行清洁洗车,方可交付采购人。
(十四)供应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与任何非中标汽车维修厂或他人合作(伙)联营,或挂靠经营,损害采购人利益和采购形象。供应商接受采购人车辆维修保养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违反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第二年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伟昌、单祖辉、罗大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9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号和发改办价格[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857号文件中的规定协商计取,由成交入围单位共同支付。金额为每家337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7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人民医院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清华社区西河北路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