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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寿宁县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寿宁县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号楼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CS]-ND-202205018
项目名称:寿宁县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
采购范围及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项目完成期
1
1-1
寿宁县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服务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98
1项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纸质及电子成果。

 
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应以包括项目调研、编制、材料、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的允许,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对于非主体或非关键拟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的部分,成交人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但成交人应与第三方对外包的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报价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报价人须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函;
(7)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8)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工程测量),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磋商小组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中标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4日  至 2022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号楼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05月24日起至2022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号楼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号楼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机构电子信箱:zbtb666@163.com
2、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

 
3、特别提示
3.1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应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2因谈判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3.3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12幢7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91-83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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