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车辆车棚及户外广告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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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车辆车棚及户外广告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车辆车棚及户外广告栏已由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以2022年5月9日第7次党组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业务车辆车棚及户外广告栏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54.6米膜结构、13.4米膜结构车棚及广告栏制作;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网上报名时拟派建造师必须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施工现场建造师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5 月 19日 08 时 00 分至 2022 5月 25 日18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隆德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公寓B区16号楼
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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