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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花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富山花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山花园建设项目已完成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招标人为山东鲁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6栋5层住宅和1栋2层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4281.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69.74㎡,管理用房面积511.36㎡,绿地率为35.4%,建筑密度为29.7%,容积率为1.26,总户数为47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新泰市磁莱铁路以西,富山路以北。
2.3计划工期:14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资质到期,另需提供行政部门网上延期公告截图),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其它任职在建施工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中标无效)。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4.2领取地点: 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8日08时3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模块中下载;6.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7.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或《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的除外)。8.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鲁房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新泰市府前街青云商务大厦17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新泰市银河路233号(济宁银行四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sdsjzhxt@163.com
8.异议受理
8.1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山东省新泰市银河路233号(济宁银行四楼)
8.4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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