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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自动化灌装设备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古井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自动化灌装设备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古井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自动化灌装设备总承包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机构
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2年5月26日10时00分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中标候选人
标段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9274000.00元
综合得分:95. 63分
企业业绩1: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灌装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978.25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2: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铁盒自动化产线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合同金额:3352.82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3: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自动化灌装线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合同(合同金额:4388.0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4:金徽酒包装中心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一期)买卖及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660.0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5: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白酒包装自动化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38.00万元)(未验收)
 
第二中标候选人:青州市鹏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8760000.00元
综合得分:91.33分
企业业绩1: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地利瓶生产线2套/献礼500瓶型生产线1套(6000瓶、12000瓶/小时白酒生产线)(合同金额:2566.05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2:泸州老窖柔性智能化灌装试验线一期项目小酒高速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金额:1373.6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3:泸州老窖智能化灌装技改项目特曲专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金额:2156.18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4: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自动化灌装线设备购置项目(二)标段合同 (合同金额:9069.00万元)(未验收)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丘市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1778000.00元
综合得分:85.94分
企业业绩1: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6年15年西凤酒包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合同金额:1162.525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2:习酒公司李子春包装物流园包装流水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7450.134897万元)(未验收)
 
标段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青州市鹏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5360000.00元
综合得分:95. 14分
企业业绩1: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地利瓶生产线2套/献礼500瓶型生产线1套(6000瓶、12000瓶/小时白酒生产线)(合同金额:2566.05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2:泸州老窖柔性智能化灌装试验线一期项目小酒高速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金额:1373.6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3:泸州老窖智能化灌装技改项目特曲专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金额:2156.18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4: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自动化灌装线设备购置项目(二)标段合同 (合同金额:9069.00万元)(未验收)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5152000.00元
综合得分:93.00分
企业业绩1: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灌装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978.25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2: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铁盒自动化产线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合同金额:3352.82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3: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自动化灌装线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合同(合同金额:4388.0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4:金徽酒包装中心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一期)买卖及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660.0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5: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白酒包装自动化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38.00万元)(未验收)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丘市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596000.00元
综合得分:87.01分
企业业绩1: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6年15年西凤酒包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合同金额:1162.525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2:习酒公司李子春包装物流园包装流水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7450.134897万元)(未验收)
 
标段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丘市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8933000.00元
综合得分:93. 95分
企业业绩1: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6年15年西凤酒包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合同金额:1162.525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2:习酒公司李子春包装物流园包装流水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7450.134897万元)(未验收)
 
第二中标候选人:青州市鹏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5610000.00元
综合得分:91.00分
企业业绩1: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地利瓶生产线2套/献礼500瓶型生产线1套(6000瓶、12000瓶/小时白酒生产线)(合同金额:2566.05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2:泸州老窖柔性智能化灌装试验线一期项目小酒高速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金额:1373.6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3:泸州老窖智能化灌装技改项目特曲专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金额:2156.18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4: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自动化灌装线设备购置项目(二)标段合同 (合同金额:9069.00万元)(未验收)
 
第三中标候选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1016000.00元
综合得分:89.13分
企业业绩1: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灌装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978.25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2: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铁盒自动化产线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合同金额:3352.82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3: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自动化灌装线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合同(合同金额:4388.0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4:金徽酒包装中心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一期)买卖及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660.0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5: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白酒包装自动化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38.00万元)(未验收)
 
标段四: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688000.00元
综合得分:94. 12分
企业业绩1: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灌装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978.25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2: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铁盒自动化产线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合同金额:3352.82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3: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自动化灌装线设备购置项目(一)标段合同(合同金额:4388.0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4:金徽酒包装中心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一期)买卖及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660.0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5: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白酒包装自动化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38.00万元)(未验收)
 
第二中标候选人:青州市鹏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790000.00元
综合得分:90.07分
企业业绩1: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地利瓶生产线2套/献礼500瓶型生产线1套(6000瓶、12000瓶/小时白酒生产线)(合同金额:2566.05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2:泸州老窖柔性智能化灌装试验线一期项目小酒高速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金额:1373.60万元)(未验收)
企业业绩3:泸州老窖智能化灌装技改项目特曲专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金额:2156.18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4: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自动化灌装线设备购置项目(二)标段合同 (合同金额:9069.00万元)(未验收)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丘市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969000.00元
综合得分:86.23分
企业业绩1: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6年15年西凤酒包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合同金额:1162.525万元)(已验收)
企业业绩2:习酒公司李子春包装物流园包装流水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7450.134897万元)(未验收)
 
公示时间
2022年5月27日—2022年5月3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8-5358667、18095678185
邮箱:anhuijiuan@163.com
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古井集团官网及古井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等网站上发布。
备注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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