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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州镇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韦庄村道路及水塘整治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蕲州镇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韦庄村道路及水塘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2021BH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蕲州镇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韦庄村道路及水塘整治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蕲春县蕲州镇韦庄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造价约115万元。
2.3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韦庄村道路及水塘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涉范围。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单位参与该项目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要求,投标人须是项目所在地注册企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投标时按规定提交壹万壹仟伍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5月14日17:00时前由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82010000003307356
开 户 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30时,地点为蕲州镇一关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四楼(新百佳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蕲州镇韦庄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71550123   13636032065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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