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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项目采购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项目采购拟选择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蕲春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项目名称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项目采购
预算价
41万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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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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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高桥路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湖北省地质调查院第三地质大队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土壤样品采集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1、根据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集、流转与制备工作指南及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的函(鄂环函【2017】319号)文件要求,因详查工作的专业性、保密性、时效性,由国家和省统一考核遴选推荐的单位实施。另外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 条(三)款为了保证与上级文件保持一致性,拟同意上级文件,拟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根据蕲采计[2018]407号,所需服务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土壤样品采集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根据《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集、流转与制备工作指南及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的函》第一款,国家和省经过统一遴选推荐,确定黄冈区域采样实施单位为第三地质大队。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款为了保证与上级文件保持一致性,拟同意上级文件确定的实施单位。
专家姓名:赵玉茂;单位:县国土局;
2、蕲春县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项目是根据《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集、流转与制备工作指南及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的函》(鄂环函【2017】319号文件要求,因详查工作的专业性、保密性、时效性,由国家和省统一考核遴选推荐的单位实施。从我县而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故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蔡继荣;单位:县民政局;
3、原则上按照鄂环函【2017】319号文件,具体条款执行采购。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便于全省统一落实。
专家姓名:丁友义;单位:县财政局;
其他需求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5月10日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7183856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地址: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722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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