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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无人机询价采购第二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0年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项目获得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就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0年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无人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JCGZD20201101
二、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18万元。
采购内容:
产品
数量
型号
参数
无人机
1
M300RTK(双云台支架)
轴距895mm;空机重量6.3kg;最大起飞重量9kg;空载续航时间55min;最大速度23m/s;最大上升/下降速度6m/s
/ 5m/s;最大倾斜下降速度7
m/s ;最大起飞海拔7000m(高原桨)
;最大抗风等级15m/s
(7级)
;IP防护等级IP45
;工作温度-20°~50°;最大图传距离NCC/FCC:15
km CE/MIC:8 km SRRC:8 km ;视觉系统;障碍物感知范围;前后左右:0.7-40
m 上下:0.6-30
m;FOV 前后下:65°(H),50°(V)
左右上:75°(H),60°(V);使用环境
表面有丰富纹理,光照条件充足 (>15
lux,室内日光灯正常照射环境);红外感知系统;障碍物感知范围0.1-8
m;FOV 30°(±15°);使用环境
漫反射,大尺寸,高反射率(反射率>10%)障碍物;上下补光灯有效照明距离 5
m;FPV摄像头分辨率960p;FOV
145°;帧率30
fps
无人机遥控器
1
适配于M300
5.5英寸1080p高亮显示屏;工作频率;2.4000-2.4835
GHz;5.725-5.850 GHz;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NCC/FCC:15
km;CE/MIC:8
km;SRRC:8
km;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2.4000-2.4835
GHz:;29.5
dBm(FCC);18.5dBm(CE);18.5
dBm(SRRC);18.5dBm(MIC);5.725-5.850
GHz:;28.5
dBm(FCC);12.5dBm(CE);20.5
dBm(SRRC);续航时间
内置电池:约 2.5小时内置电池+外置电池:约4.5小时;USB-A接口供电电压/电流5
V / 1.5 A;工作环境温度-20°至40°
C
无人机电池
2
TB60(适配于M300)
容量5935
mAh;电压52.8
V;电池类型LiPo
12S;能量274
Wh;电池整体重量
约 1.35
kg;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理想存放环境温度22℃至30℃;充电环境温度;-20°C至40°C(当环境温度低于5°C时,电池会启动自加热功能,在低温环境下充电有可能会降低电池使用寿命);充电时间;使用BS60智能电池箱时,;使用220
V 电源:完全充满两块TB60智能飞行电池约需60分钟,从20%充到90%约需30分钟;使用110
V 电源:完全充满两块TB60智能飞行电池约需70分钟,从20%充到90%约需40分钟
云台设备
1
禅思H20
重量:约678g;防护等级IP44;工作温度-20°C~50°C;变焦相机;2000万像素;35mm等效焦距:31.7-556.2mm;支持夜景模式(IR-Cut);广角相机;1200万像素;35mm等效焦距:
24mm;激光测距模块;波长905nm;最大1200m测量范围;精度:±(0.2m+D×0.15%)
云台设备
1
云台探照灯
(Z15)
电气接口DJI
SkyPort;尺寸100x110x150mm
;重量500
g;额定功率48W;LED灯珠;系统电压6V;功率40W;光通量10200
lm;FOV 15°;探照距离150m;探照面积;1863
m2 @ 120 米飞行高度;
;323 m2 @ 50 米飞行高度;光照度;4
LUX @ 120 米飞行高度;;11
LUX @ 60 米飞行高度;
;47 LUX @ 30 米飞行高度;;云台;角度抖动量±0.02°;安防方式
可拆式;控制角度
俯仰:-90°至+90°,平移:±170°
;最大控制速度
俯仰:60°/s,平移:60°/s
;环境温度;操作温度-10°C至50°C;存储温度-20°C至60°C
microSD卡
1
东芝128G
尺寸:15mm*11mm*1mm;重量:约0.3g;读取速度100MB/s;容量128GB
无人机电池
2
TB55(适配于M200)
电池容量:7660
mAh;电压:22.8
V;类型:LiPo
6S;能量:176.93
Wh;重量:约885
g;工作温度:-20°C至45°C;充放电温度:5°C至40°C;存放时间小于3个月:-20°C至45°C存放时间大于3个月:22°C至28°C
180 W
显示屏
2
CrystalSky
7.85高亮屏
触摸屏IPS屏幕,支持多点触控;分辨率2048X1536;亮度
高亮版:1000
cd/m² ;操作系统Android;App
DJI GO, DJI GO 4, DJI Pilot;存储空间
高亮版:ROM
64GB+RAM 4GB ;接口HDMI(支持3840*2160输出),双MicroSD卡槽,Micro-USB
and USB-C;网络WIFI频段:2.4G,5.2G&5.8G协议:802.11b、802.11g、802.11n(HT20)、802.11a
;支持4G模块;GPS
GPS/GLONASS;陀螺仪
内置;指南针
内置;扬声器
内置;光感
内置;MIC内置;电池
外置可拆;内置电池980
mAh, 3.7V;外置电池4920
mAh,7.6V;工作环境温度-20℃到40℃;4K解码能力H.264
4k 30fps / H.265 4k 60fps
无人机遥控器
1
Cendence(适配于M200)
工作频率2.400-2.483
GHz;5.725-5.825
GHz;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2.4
GHz:7
km(FCC);3.5
km(CE);4
km(SRRC);5.8
GHz:7
km(FCC);2
km(CE);5
km(SRRC);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
2.4 GHz:26
dBm(FCC);17
dBm(CE);20
dBm(SRRC);5.8
GHz:28
dBm(FCC);14
dBm(CE);20
dBm(SRRC);供电方式
外置智能电池(型号WB37-4920mAh-7.6V);智能电池4923
mAh LiPo;充电方式
使用DJI指定充电器;功耗20
W(向CS550显示屏供电);12
W(不向显示设备供电);视频输出接口USB、HDMI、SDI;USB接口供电电流/电压iOS:1
A,5.2
V(最大);Android:1.5
A,5.2
V(最大);协同功能
支持多机互联;工作环境温度-20
°C 至40
°C;存放环境温度
存放时间小于3个月:-20
°C至45
°C;存放时间大于3个月:22
°C至28
°C;充电环境温度0
°C至40
°C;充电时间
约2小时24分钟(使用180W充电器);供电时间
约4小时(只使用主机功能,并且不向显示设备供电);重量1041
g
喊话器
1
定制M200系列喊话器
远程遥控喊话;预存储语音播放;近距离防啸叫设计;工作频段415-430mhz可定制;供电电压:12V-36V;最大分贝:130分贝
microSD卡
5
东芝64G
尺寸:15mm*11mm*1mm;重量:约0.3g;读取速度100MB/s;容量64GB
眼镜
1
DJI飞行眼镜
竞速版
重量DJI
Goggles RE 主体:502
g;;头带:500
g;外形尺寸DJI
Goggles RE 主体:195×155×110
mm,;头带(收缩状态):255×205×92
mm;屏幕尺寸5
inch×2;屏幕分辨率3840×1080(单屏为1920×1080);通信频率2.4
GHz / 5.8 GHz;发射功率(EIRP)2.4
GHz:;25.5
dBm (FCC);18.5
dBm (CE);19
dBm (SRRC) ;5.8 GHz:;25.5
dBm (FCC);12.5
dBm (CE);18.5
dBm (SRRC);图传格式1080p30,720p60,720p30;录像格式MP4
(H.264);支持播放文件格式MP4,MOV,MKV;(视频格式:H264;音频格式:AAC-LC,
AAC-HE, AC-3, DTS, MP3);电池容量9440
mAh;工作环境温度0℃至40℃;充电器
输入:100-240
VAC,50
/ 60 Hz,0.5
A;输出:5
V 3 A / 9V 2A / 12 V 1.5 A
单兵4G无人机视频回传系统
1
用于无人机视频通过4G网络回传至指挥中心
输入信号
一路HDMI视频输入;一路模拟高清视频,兼容CVBS、AHD,自动识别;输入接口HDMI接口;模拟高清接口;压缩标准H.265/H.264;分辨率1080P、720P;帧率1~30fps可设;码率64Kbps~8Mbps可设;双码流
支持双码流;抓拍JPEG格式图片,支持分辨率:1080P、720P;音频;输入信号
一路音频输入;输出信号
一路音频输出;压缩标准G711A、G711U、ADPCM;存储;存储介质
支持双TF卡,单卡最大64G;网络;4G
SIM卡,支持WCDMA、EVDO、TD-SCDMA、TDD-LTE、FDD-LTE等7模制式;WiFi支持WiFi;网口
支持网口;定位;卫星定位
支持北斗/GPS定位;电源;充电DC
5V/2.0A;一般规范;工作温度-20℃~50℃;工作湿度10%~90%;外壳颜色
黑色;防护等级IP66;含一年流量卡
无人机收纳包
1
Mavic
2带屏遥控器版收纳包
材质:铝合金边框+密度中纤板;重量:2.35kg;内部:珍珠棉内胆;尺寸:390*290*160mm;可收纳无人机、遥控器、4块电池、充电器。
无人机保险
1
M300RTK一年保险
享受一年2次付费置换服务。
无人机配件保险
1
禅思H20一年保险
享受一年2次付费置换服务。
无人机保险
1
行业无忧M200V2续享版
续保1次置换服务。
无人机保险
1
大疆DJI_Care随心续享_Mavic_2
1次置换服务,并延长官方保修期,无惧落水、意外或性能异常。
无人机配件保险
1
Z30续保一年保险
享受一年2次付费置换服务。

注:报价人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税、保险、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
三、合格的报价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部份(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报价人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亲自参与谈判时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人简介(包括从业经历、同类型业绩、人力资源、技术实力等,以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的规模、实力,如主要设备数量、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数量、生产能力、销售额度等);
(5)报价人2019年11月至本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报价人公章);
(7)报价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屏,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屏(加盖报价人公章);
(8)报价明细表(加盖报价人公章);
(9)交货时间承诺;
(10)售后服务承诺或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声明(加盖报价人公章);
(11)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报价文件格式见第十三条。
3、报价须为一次性报价(含运费至国内指定地点),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报价人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报价、装箱、包装、送货和保险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6、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9:00至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递交地点: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409室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1号
3、报价文件接收人:李卫东,电话:025-88802322
七、评审原则
评审时间:2020年12月1日10:00,
评审地点: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408室(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1号)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单位最低价相同时,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询价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关于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卢子仲
电话:025-88802334
十、报价文件格式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电话:
报价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亲自参与谈判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地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报价人代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报价。授权代表在报价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成交后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
报价人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 职务: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报价人全称(公章):
3、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人简介(包括从业经历、同类型业绩、人力资源、技术实力等,以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的规模、实力,如主要设备数量、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数量、生产能力、销售额度等);
5、报价人2019年7月至本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报价人公章);
7、报价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屏,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屏(加盖报价人公章);
8、报价明细表(需含产品图片,加盖报价人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功能说明
数量
单价
小计
产品图片

























总计金额:
交货时间、地点:
报价有效期:
报价人全称(公章):
日期: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手机
9、交货时间承诺(加盖报价人公章)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10、售后服务承诺或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声明(加盖报价人公章);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11、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十一、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项目”指2020年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JCGZD20201101。
2、“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3、“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4、“合同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报价文件中产品报价明细表,下同)中所规定的货物、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配套施工、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检验”指甲方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7、“验收单”指检验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单。
8、“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9、“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0、“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12、“采购文件”指2020年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无人机采购项目项目(项目名称)NJCGZD20201101 号(采购编号)采购文件。
13、“报价文件”指乙方按NJCGZD20201101号(采购编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采购单位接受的报价文件。
14、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合同货物,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附件一、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产品报价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
2、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合同货物及其全部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及合同货物的进口报关、仓储、保险、保修、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3、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价格见附件一、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产品报价明细表)。
三、合同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 %,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
2、甲、乙双方签订验收合格单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50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将以 (网上汇款、转账支票等)方式向乙方支付每笔货款,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4、如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从上述付款中直接扣除该等款项。
5、双方理解并认同:如该项采购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等相关文件资料(一次性支付全款或付清尾款时还需提供甲方授权人或联系人签收的验收、调试等相关合格单原件),甲方收到以上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提交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金到账时间,由财政部审批程序决定。该项付款方式非甲方所能控制,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
四、交货
1、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A、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B、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合格,经甲方核对无误,甲、乙双方签署收货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C、其他约定事项交货内容将包括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设备安装前期的工程配合等内容。
2、交货日期 年月日。(注:如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与供应商再商定具体交货时间安排)
3、运输方式 。
4、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
五、包装和标记
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2、下列资料包装在合同货物的包装箱中:
1)装箱单
2)合同货物数量和货物生产商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
3)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中文)
3、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质量标准和检验
1、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中要求最高的标准,并提供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或乙方已在报价文件中载明并为甲方所接受外,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报价人履行,但合同的主体或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亲自完成。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4、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用现场交货方式的,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
5、在甲、乙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三十日内,如果甲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甲方应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货物保修期顺延至甲方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七、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单签署之日起(
)个月。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
2、乙方承诺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维修服务及零配件更换。
3、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4、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可以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零配件及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和相关配件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
9、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并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货物故障。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十日内或在乙方签署货损证明后十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或甲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甲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5)如乙方延期交付货物或交付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或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的承诺,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十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3、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2)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货物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2)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十)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全部货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5、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6、关于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违约责任
双方理解并认同:本合同未对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甲乙双方亦承诺不在签署本合同后另行达成背离前述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类似约定。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被有关部门宣告为无效)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外两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外两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外两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联系方式
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
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一、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但双方聘请的律师除外)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二、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
4、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三、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外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四、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本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执行。
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外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采购人):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20年
月 日
乙方(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20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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