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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圩村庄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一事一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李家圩村庄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一事一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
2.2工程规模:约9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生态驳岸、河坡覆土绿化、新建健康步道、增设党建宣传元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5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6月 18日至2022年8月1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共1个标段。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宜兴市新庄街道震泽路276号(新庄街道办事处)二楼建设局(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2022年1月~2022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须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接收单位: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庄支行
账 号: 3202230391010000001706
交纳形式: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新庄街道宜官路新源城市花园城管中队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3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严格执行宜兴市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要求,充分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报价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参加项目开评标的所有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查验“门铃码”、“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基本信息核查登记,测量记录体温等防控措施,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87660315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01室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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