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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重新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文件编号E3504030401100099003001Z05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6-22 09:00:00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90,00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2-06-22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2-06-22 09: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重新招标)
补遗书(编号:04)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并经招标人研究,现将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3504030401100099003001)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最高招标限价发布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招标限价
1
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重新招标)
  25419万元(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含勘察费)485万元)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费)不得高于
最高招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的“中标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仅作为合同暂定价。最终合同价依据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的总额,即[施工图预算(含原有道路检测费、工程保通管理费)+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含勘察)]×(1- 中标下浮率)+设备购置费×(1- 中标下浮率)+缺陷责任期维修费×(1-
中标下浮率)+保险费(含工伤险)确定。
中标下浮率=(最高招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招标限价×100%。
①本合同总价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缺陷责任期维修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在内。
②中标人应在中标合同价的范围内做限额设计,若最终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的总额高于中标合同价的,合同价按中标合同价包干计取,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最终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的总额低于中标合同价的,合同价按最终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的总额包干计取。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第“15.7.1 发包人应当承担的风险”范围内的项目发生造价增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否则均按上述相应适用条件的合同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第(7)条修改为:
“(7)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单位的最新相关规定、要求(如:《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指南》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通知》等),全面推行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技术规范、安全、有序,切实做到施工标准化、落实施工安全;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办理好各种工程保险,包括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机构投保。工程一切险以中标总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不超过0.45%;安全生产责任险办理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2%,最低投保金额为2000万元。合同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或监理人统一牵头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保险机构,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凭报销单确定的保费由承包人据实支付或由发包人代扣代付。工伤保险费按照不低于施工图预算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0.15%在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计列,据实支付。”
并增加以下内容:“
(11)临时用地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至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支付。
(12)为确保项目交工后顺利移交给后续接养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和移交接养时,发包人将邀请相关单位(公路养护部门)参加。承包人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通车后的交工接养实际情况,并按照接养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完善。如出现后续接养单位对本项目施工设计不满足通车后的管养等要求,由此导致需要增设的配套工程及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增补费用。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涉及合同价款约定的条款,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同步增加。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第4.1.10 项补充第(1)目中的“临时占地的征迁补偿及恢复费用列入临时占地费(暂估价),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并由发包人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现修改为“临时用地费已综合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支付。”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第15.7.1 项“发包人应当承担的风险包括”修改如下:
(1)发包人提出的: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含变更设计费)、新增项目产生的变更(含变更设计费)、建设标准或者工程规模的调整等;
(2)因国家税收等政策调整引起的税费变化;
(3)由于第16.1款规定的材料价格涨落超过指定幅度而造成的合同价格调整;
(4)发生不可抗力而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第20.1.1 项修改为“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机构投保。工程一切险以中标总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不超过0.45%;安全生产责任险办理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2%,最低投保金额为2000万元。合同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或监理人统一牵头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保险机构,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凭报销单确定的保费由承包人据实支付或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三、答疑部分:
1、问:技术文件包含“承包人实施方案”和“承包人建议书”两项,分别采用“A4”与“A3”不同版面,而电子制作系统的技术文件模块只有一个,是否可以在技术文件模块子项中设置两个模块?
回复:电子制作系统的技术文件模块现已重新设置,投标人可将“承包人实施方案”和“承包人建议书”分别传入对应目录中。
2、问:招标文件P45页,17.3.4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勘察设计费:
①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审定后15日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75%;
②交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95%。 ③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100%。 问:公路项目施工图完成后是行业管理部门批复,第一个支付节点中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审定”是否指的就是“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复”?
回复:第一个支付节点中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审定”是指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审定和批复。
3、问:招标文件P31页中—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承接过一项长度15公里(含)以上路桥工程且同时包含长度15公里(含)以上的慢道(景观廊道或绿道)设计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或住建、交通部门相关官网项目及参建方信息截图、交(竣)工验收报告或证书(若有),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其具有评审项所要求的特征的,应补充提供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若为ppp项目或epc项目的设计业绩,是否也满足要求。
回复:ppp项目或epc项目的设计业绩也符合要求。
4、问:招标文件第32页中对业绩时间要求是“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之日止,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交(竣)工验收的,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或证书)上的日期为准,未交(竣)工验收的,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
请问: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如果合同上未注明签订时间,可否以施工许可证上的时间为准?
回复:未交(竣)工验收的,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
5、问:招标文件第31页的企业信誉中,近5年投标人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名单的每次加1分,未列入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请问:这个名单没有相关证书,是否可以以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为准?
回复:以相关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为准,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链接。
6、问:招标文件第31页的企业信誉中,近5年投标人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名单的每次加1分,未列入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请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投标人是指联合体主办方还是联合体成员方若有具备都符合要求?
回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若有具备均符合要求。
7、问:招标文件第6页当中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期要求:
总工期1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本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施工完成。
请问:按《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本项目全长约18公里,勘察工作量较大,要求在 2个月内完成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外业、评审、设计、设计评审工作,无法实现,已背离合理工期,请求酌情予以调整。建议调整为:总工期1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4个月。本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施工完成。
回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8、问:(1)针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已提供资料中缺少该项目前期工可资料、初步设计资料及项目地形图资料,请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尽快提供上述资料,方便投标人进行后续的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2)请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供招标文件第63页“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 一、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二、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三、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四、其他资料。
回复:相关资料已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
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现已发布至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五、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市元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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