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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
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修编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及省、市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单位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招投标工作,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业主单位: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
三、项目概况:滨海片区位于东方市主城区西部,濒临北部湾,总面积约9.56平方公里,其中开发边界内约7.19平方公里。东方市滨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征收土地总面积6590.01亩,征收房屋总面积169.91万平方米,约11300户(未含分户)。项目估算总投资389.15亿元(其中征收补偿177.57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6.32亿元、安置房建设153.42亿元、其他31.84亿元)。
按照片区整体开发建设工作进度安排,本项目共分为二期建设。
“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9上11月28日经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东发政投〔2019〕328号)。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预期有所不同,加之根据东方市滨海片区新的发展需要,对《东方滨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修编,为了有效地推动东方市滨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适应滨海片区发展需要,并符合新修编的《东方滨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必要对原《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编,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项目建设的合规性。
调整后的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包含A、B、C三个片区,改造范围东至琼西路、东海路,南至解放西路、西至海岸线,北至二环北路。项目涉及征收土地面积5137.49亩(含填海地),征收房屋总面积82.38万平方米,5453户。(以上概况仅限于项目建议书阶段,后期如有变动,以实时概况为准)。
四、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发布采购需求公示(如有)、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公示评标结果、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移交招投标存档材料等,以及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其它事宜。
五、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提供近三年招标代理至少三个(含)以上政府采购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7.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和《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
8.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3个月的纳税凭证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5.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如是自有场地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是租赁场地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近三年招标代理至少三个(含)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成功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三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足三年从注册成立之日起算)。
7.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和《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证明材料: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8.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本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按下浮率报价,格式自拟)。
10.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11.其他资料(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利于本次遴选需添加的资料)。注明:
① 以上报名资料须固定胶装并密封提交;
七、报名时另外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遴选方法
1.评选工作由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选组,对报名参加遴选的所有单位按遴选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统一拆封进行资格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单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出前三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招标代理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确定第一候选单位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2.若报名单位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遴选工作的正常进行。
九、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十、报名地点:东方市滨海南路棚改项目指挥部二楼会议室
十一、报名时间: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0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4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及遴选报价资料)。
十二、公告媒介:《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十三、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1.联系人:林工
2.咨询电话:13707567467
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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