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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信息化工程(二期)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应急管理信息化工程(二期)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HAZC-2022040064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6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2022年6月7日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21.2.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字、电子签章的;
(2)已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系统签到的;
(3)投标人在开标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承诺并电子签章的;
(4)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签章以确认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
(5)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4)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技术参数要求的。
(15)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售后服务保障与承诺”中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的。”
现更正为:
“21.2.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字、电子签章的;
(2)已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系统签到的;
(3)投标人在开标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承诺并电子签章的;
(4)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签章以确认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
(5)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4)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标注“★”技术参数要求的;
(15)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售后服务保障与承诺”中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的;
(16)投标人参加投标时,人员配置未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人员要求中最低配置要求的。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其他
本项目由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协助采购人作前期咨询工作。因此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将咨询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需单独列项计取。咨询费用共计人民币陆万玖仟元整。”
现更正为:
“五、其他
本项目由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协助采购人作前期咨询工作。因此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将咨询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需单独列项计取。咨询费用共计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补充“六、人员配备表”,详见招标文件。
(四)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十、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三、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未标注“★”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原件备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淮安市生态文旅区翔宇南道1号行政中心南楼1221
联系方式:张主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张蕾?????????????电话:0517-83638003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7日
附件:更正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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