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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宝华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红河县宝华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县宝华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e197aa0-c4fd-42f9-a019-70b05cc00c73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e197aa0-c4fd-42f9-a019-70b05cc00c73
建设规模: 乡村风貌提升:①房屋立面改造15210.31平方米(其中外立面改造仿真工艺土基10646.08平方米,外立面改造天然石材勒脚1435.33平方米,外立面改造乳胶漆线条1449.52平方米,外立面改造仿古青砖872.42平方米,外立面改造木纹漆806.96平方米),改造女儿墙1227.24米(其中无挑檐女儿墙改造750.3米,有挑檐女儿墙改造476.94米),统一商户门牌90块;②绿化美化亮化:小菜园建设240平方米,围挡8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55盏;③人居环境改善:青石板人行道建设1609米,垃圾桶40个,农贸市场摊位建设152米,农贸市场排水沟清理1项,雨污水收集支管建设1项;④基层党建建设:宣传栏4套,文化墙-墙绘130平方米。fe197aa0-c4fd-42f9-a019-70b05cc00c7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6-06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滇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1868777757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220328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县宝华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6-30 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6-30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2(红河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604.8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红河县宝华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
⑴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⑵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⑶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⑴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⑵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⑶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业绩要求: ⑴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⑵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要求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全部内容;其他网站查询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屏。(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投标人均须提供,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核查)。
3.1.7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1.8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6-3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红河县宝华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2022-06-06 1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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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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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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