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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体化答疑纪要(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浦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体化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浦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7229722502271001001),现就有关事项进行答疑和补充如下:

答疑纪要

问题1:商务评分标准表(投标人实力1、2、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获得有效的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项要求认证证书中的认证范围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我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的认证范围描述没有统一标准和规定,描述也有一定偏差,建议取消认证范围。

回复1: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的任务,要求“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因此要求牵头人的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符合本项目建设管理需要。

问题2:商务评分标准表(投标人实力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企业季度信用评分(市政类),分值为70分(不含)-80分(含)得0.5分;80分(不含)-90分(含)得1分;90分(不含)以上得2分。建议参照我省对企业信用评分常用办法,即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 市政工程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

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中的3.2.7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这里指的是职称证还是注册执业证书?还是职称证和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

回复3:要求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问题4:商务评分标准表(业绩2)运营很多项目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未釆用公开招标,无法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是否业绩予以认定。

回复4:不予认定。

问题5: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中有含勘察资质,与招标文件(发标稿)中的资质要求不一致。

回复5: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中均未要求勘察资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文件。

问题6:商务评分标准表(投标人实力5):关于企业主体信用评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备的才能得分,不合理。

回复6: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是体现投标人法人主体信用情况的重要指标,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符合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问题7:商务评分标准表(业绩1):业绩1加分项以5000万作为标准依据是什么?拿其他市政污水项目来作为加分项,不合理,设置业绩加分应该是农村污水业绩才合理。

回复7:本项目建设部分总投资为13389.99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结合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将5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作为加分项符合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问题8:本项目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设计、施工及其运营,而资格条件只要求了投标单位的设计和施工的资质,把运营资格给遗漏了,建议资格条件补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由中国环境保护协会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回复8:中国环境保护协会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非资质证书。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商务评分标准表(投标人实力4):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单位,其联合体组成单位仅有两家且之间存在100%控股关系是否也可认定得分。

回复9:不予认定。

问题10:投标函中项目建设部分总金额=    元(其中建安下浮率K为    %,设计费暂定为3305200元,勘察费暂定为1322100 元):前附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设计费、勘察费组成。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10:按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报价,即:项目建设部分投标总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1-K)+设备购置费+设计费+勘察费=129272600元×(1-K)+2934000元+3305200元+1322100元。

问题11:请问网页上的资格审查3个节点,符合性审7个节点。这些节点需要怎么传投标文件?

回复11: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上传。。

补充通知

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将技术部分评审阶段第14项的评标标准修改为系统附件的招标文件中“人员配置2”对应的评标标准,即:

人员配置2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拟派出的1名具备有效的污(废)水处理工考试合格证书的运营服务人员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的加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配备人员的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①拟配备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养老保险所署单位为准。

②须特别说明:“养老保险”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人员配置2的评标标准的要求上传相应证明资料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系统附件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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