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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净水厂工程综合楼业务用房二次装饰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净水厂工程综合楼业务用房二次装饰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D【2022】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净水厂工程综合楼业务用房二次装饰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已由会清水厂〔2022〕2号议纪要[202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2.    工程设计规模: 综合楼业务用房土建设计装饰概算约284.1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净水厂工程综合楼业务用房二次装饰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2.4.    服务费用:设计服务费计算基价按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按施工图预算财政审核后价格做完计算基价);
2.5.    设计周期要求:3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2月14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下午17:00分前提交确认函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县科技局二楼206室)处,逾期视为放弃。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2022 年 02月14日至02月16日),于2022年02月17上午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6.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2年02月18日-2022年02月20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7.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8.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0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科技局二楼206室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中共清流县纪委、监委驻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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