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数字探访关爱系统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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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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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项目名称: 金华开发区数字探访关爱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开发区数字探访关爱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系统管理全区民生领域动态新信息,制定相应探访计划,安排探访人员上门探访慰问。同时兼顾管理社会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助残服务、妇女儿童、退伍军人、困难教师相关服务等功能,发展数字探访应用场景的服务新业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智慧开发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组成部分,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金华金开数智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抓统筹+部门抓业务+乡镇抓支撑+国资公司抓落地”工作机制,金华金开数智运营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包括“智慧开发区”在内的一系列智慧开发区建设相关任务。“智慧开发区”建设应根据“全区一盘棋”思想,实现集约建设、资源整合、统一标准和严格管理的目标,因此,本项目作为“智慧开发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组成部分,必须保证与“智慧开发区”建设整体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等关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等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金开数智运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金开数智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开发区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2月08日
至
2022年02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 系 人: 靳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13646691357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金华开发区数字探访关爱系统项目.pdf
847.2 KB
采购人: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项目名称: 金华开发区数字探访关爱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开发区数字探访关爱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系统管理全区民生领域动态新信息,制定相应探访计划,安排探访人员上门探访慰问。同时兼顾管理社会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助残服务、妇女儿童、退伍军人、困难教师相关服务等功能,发展数字探访应用场景的服务新业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智慧开发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组成部分,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金华金开数智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抓统筹+部门抓业务+乡镇抓支撑+国资公司抓落地”工作机制,金华金开数智运营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包括“智慧开发区”在内的一系列智慧开发区建设相关任务。“智慧开发区”建设应根据“全区一盘棋”思想,实现集约建设、资源整合、统一标准和严格管理的目标,因此,本项目作为“智慧开发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组成部分,必须保证与“智慧开发区”建设整体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等关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等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金开数智运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金开数智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开发区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2月08日
至
2022年02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 系 人: 靳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13646691357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金华开发区数字探访关爱系统项目.pdf
847.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