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TOC-LCPH型总有机碳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H2022-02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二次竞价-竞争性磋商
三、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报名:2022年2 月9 日至2022年2 月11 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受理。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
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2 月21 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年2 月21 日14:30时整在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会议室开标。
十、磋商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允许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EMS或顺丰),有现场提交的,实行即交即走。本项目二次报价只能低于或同等于第一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文件请单独密封封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最终报价”和“技术文件评审完毕前不得开封”字样。请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一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快递(建议采用EMS)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投标地点。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凌静,联系电话:0575-88776697,邮箱:869783475@qq.com。
2.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
3.评标时如遇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提供指定的电子邮箱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内。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https://zfcg.czt.zj.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凌 静 0575-88776697
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 黄老师 15021810781
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9日
一、招标编号:YH2022-02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二次竞价-竞争性磋商
三、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 | 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TOC-L CPH型总有机碳分析仪采购项目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0 |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报名:2022年2 月9 日至2022年2 月11 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受理。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
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2 月21 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年2 月21 日14:30时整在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会议室开标。
十、磋商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允许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EMS或顺丰),有现场提交的,实行即交即走。本项目二次报价只能低于或同等于第一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文件请单独密封封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最终报价”和“技术文件评审完毕前不得开封”字样。请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一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快递(建议采用EMS)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投标地点。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凌静,联系电话:0575-88776697,邮箱:869783475@qq.com。
2.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
3.评标时如遇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提供指定的电子邮箱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内。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https://zfcg.czt.zj.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凌 静 0575-88776697
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 黄老师 15021810781
浙江工业大学绍兴研究院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