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水厂化验室仪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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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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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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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新城水厂化验室仪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04.198/fnzt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城水厂化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18万元
4.最高限价:18万元
5.采购需求:新城水厂化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紫外分光光度计、臭氧仪、水浴锅、粉碎机、离心机、磁力搅拌机、培养箱、干燥箱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及地点:从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5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询价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润泉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S329省道射阳河大桥西侧20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