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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镇宁启铁路安置房二期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宁启铁路安置房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宁启铁路安置房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宁启铁路安置房二期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门区大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置东至日新河,西至泯沟,南至纬十路,北至长久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539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37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3888.39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488.91平方米,高层住宅及商业配套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48050万元
2.1.4工期要求:810日历天,其中设计和审图各30日历天,施工7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宁启铁路安置房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人员。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R投标人、R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单位企业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7万平方米以上EPC房建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面积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证必须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7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为在本投标单位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面积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证必须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3.3.2自 2018 年 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2月 17日至2022年3月21日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21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7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区大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
地     址
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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