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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木材产业园锯材干燥项目干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灌云木材产业园锯材干燥项目干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二次招标
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32109010001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木材产业园锯材干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投资备[2021]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燕尾港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云木材产业园锯材干燥项目干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72套150立方米库容蒸汽烘干设备及36套100立方米库容蒸汽烘干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的配套附属采购安装,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
2.3供货期(包含安装调试完成):1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1个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控制价:3333.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产品保修期:一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8本项目主要采用品牌:
 
推荐投标人参照的成套品牌为:中林科技、华意、华海、三友、亚特、太克等同档次品牌。
投标人应明确所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至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4.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2020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3.4.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1年7月-2021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5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 年2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年2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授权代理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11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且被限制市场准入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在公示期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3.7.4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60分;
技术响应:20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 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投标报价
(6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小于7家,直接取评标价算数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 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
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 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 95%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
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 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得分计算: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术响应(20分)
技术规格、参 数响应(20分
1、设备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依据投标文件的“电控设备参数表响应表”、“技术参数响应表”打分,每有一项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最高得12分。
2、有否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完整性:0-8分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售后服务
(10 分)
质保期要求(4分)
质保期一年,每延长一年加2分,最高得 4 分(提供承诺书)。
跟踪服务(2分)
免费提供半年试运行跟踪服务得2分,没有得0分。(提供承诺书)
人员的培训计划(2分)
现场免费培训6名以上设备操作维护技术人员,最高得2分,没有得0分。(提供承诺书)
其他售后服务(2分)
免费提供和更新木材干燥工艺规程,最高得2分,没有得0分。(提供承诺书)
安装及调试方案( 5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5 分)
1、安装组织设计方案和调试方案 1分;
2、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分;
3、安装、调试人员配备计划1分;
4、安装进度计划 1分;
5、设备维修方案1分;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安装及实施方案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业绩 (5 分)
业绩 (5 分)
近三年(2019 年2月 15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不小于100立方米且规模不小于30套类似烘干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 分。
注: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的不予计分,二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
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应出评分所需参数或内容,投标人自行补充说明并由该项目发包人/委托人盖章确认,否则将不予认可;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供货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注: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营业执照需从企业诚信库获取,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所需有关原件证书或承诺书,必须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请各投标人务必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或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投标文件资料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影响相关评分,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结果。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1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09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0.8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燕尾港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灌云县燕尾港镇黄海路18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金海财富中心B座10楼1008室
邮编:222228                          邮编:222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注意事项:
 11.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 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CA(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11.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0518-85861319

12.特别提醒:
  12.1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2.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执行苏价服字[2017]177 号文“关于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1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3.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13.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13.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13.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和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13.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3.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13.7、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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