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VR虚拟现实制作与应用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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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DY-2022010600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万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采购VR虚拟现实制作与应用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20106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货物名称:VR虚拟现实制作与应用软件 品牌型号:曼恒IVR 价格:271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3.1.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3.1.2、提供7*24小时小时技术咨询服务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3.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3、乙方负责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7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韭菜园支行(湖南万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28933790901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 5.2.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更新、维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乙方负责所有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应后,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3.2、乙方确保本项目货物交付使用后满足用户需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规定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同等有效 6.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做出承诺均以盖有甲方或乙方法人公章的书面文件为主,任何个人口头及书面标书均为无效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若乙方延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周(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总价的0.5%计收,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2月16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内提供软件免费升级、更新、维护服务;超过质保期后,软件升级等服务费用根据市场状况双方进行协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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