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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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福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 | |
采购单位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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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RWZB-DL2021-007)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 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承包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本次招标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即本工程结算价款为财政审定施工费乘(1-|中标下浮率|)。
注:下浮率格式为“下浮数字%”,“下浮数字”为正数且取值范围为2%~5%(不含2%,含5%),超出下浮率取值范围2%~5%(不含2%,含5%)的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是参与评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6)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7)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少于1个1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配电工程施工且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9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软件园支行;帐号:35050187804100000716-0003;联行号:105391004289)。
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9楼905单元)。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图纸(含预算书)等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9楼905单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1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岚城乡万宝路10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9楼905单元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软件园支行
帐号:35050187804100000716-0003
联行号:105391004289
监督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编号:FJRWZB-DL2021-007)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 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承包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永久性用电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本次招标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即本工程结算价款为财政审定施工费乘(1-|中标下浮率|)。
注:下浮率格式为“下浮数字%”,“下浮数字”为正数且取值范围为2%~5%(不含2%,含5%),超出下浮率取值范围2%~5%(不含2%,含5%)的各有效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是参与评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6)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7)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少于1个1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配电工程施工且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9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软件园支行;帐号:35050187804100000716-0003;联行号:105391004289)。
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9楼905单元)。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图纸(含预算书)等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9楼905单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1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岚城乡万宝路10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站西路68号中铁二十四局电务大厦9楼905单元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软件园支行
帐号:35050187804100000716-0003
联行号:105391004289
监督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平潭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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