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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漳州市
发布时间:2022-02-17 截止时间:2022-03-11 00:00:00
采购商:
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以漳高审立(2021)13号文和漳高审立(202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九龙江南岸,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28728.76 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14917.28 万元)。项目共设置2条城市立交匝道连接南江滨与同城大道分别为连接线L1,连接线L2,项目路线全长约1728.47米,其中连接线L1长约872.552米,连接线L2长约855.918米,采用单向双车道匝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道路断面宽10.5米;项目为连接城市主干路南江滨与同城大道互通匝道工程,属于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建筑安装费为14917.28 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本项目特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79500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
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⑤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规定: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另有规定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办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8日 00:00:00至2022年3月14日 09:30:00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3月11日 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形式;(2)电子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5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栋2梯507、508,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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