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清河庭苑物业服务中心化粪池及管道疏通清掏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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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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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FB(Z)-202202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清河庭苑物业服务中心化粪池及管道疏通清掏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15.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5.1 供应商比选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一部分。
15.2 比选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
15.3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比选将被拒绝。
15.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在比选代理机构网站下载退保证金申请单)。
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扣除中选服务费后,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以现金形式退还),退还时请供应商携带收款收据、采购合同(副本原件)1份及供应商银行开户信息到本比选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向比选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
(1)供应商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内撤回比选申请文件。
(2)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更正为:“15.比选保证金
15.1 供应商比选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一部分。
15.2 比选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
15.3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比选将被拒绝。
15.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在比选代理机构网站下载退保证金申请单)。
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扣除中选服务费后,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以现金形式退还),退还时请供应商携带收款收据、采购合同(副本原件)1份及供应商银行开户信息到本比选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向比选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
(1)供应商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内撤回比选申请文件。
(2)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二、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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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双流区清河庭苑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剑南大道南段25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FB(Z)-202202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清河庭苑物业服务中心化粪池及管道疏通清掏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15.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5.1 供应商比选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一部分。
15.2 比选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
15.3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比选将被拒绝。
15.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在比选代理机构网站下载退保证金申请单)。
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扣除中选服务费后,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以现金形式退还),退还时请供应商携带收款收据、采购合同(副本原件)1份及供应商银行开户信息到本比选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向比选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
(1)供应商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内撤回比选申请文件。
(2)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更正为:“15.比选保证金
15.1 供应商比选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一部分。
15.2 比选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
15.3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比选将被拒绝。
15.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在比选代理机构网站下载退保证金申请单)。
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扣除中选服务费后,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以现金形式退还),退还时请供应商携带收款收据、采购合同(副本原件)1份及供应商银行开户信息到本比选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供应商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向比选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
(1)供应商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内撤回比选申请文件。
(2)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二、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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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双流区清河庭苑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剑南大道南段2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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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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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