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关于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沙湾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按BOT协议终止结算后续运维方(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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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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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关于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沙湾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按BOT协议终止结算后续运维方(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沙湾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按BOT协议终止结算后续运维方(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111202100044 | ||
项目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沙湾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按BOT协议终止结算后续运维方(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 | ||
采购需求 | 包1:沙湾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于2003年经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技投资〔2003〕25号《关于沙湾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文件批复立项。2004年11月沙湾区住建局和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BOT协议,由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地址在沙湾区太平镇费槽村。2020年7月沙湾区住建局和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终止了BOT协议,但沙湾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仍需接收污水处理厂淤泥以及处理大件垃圾,并对不断产生的垃圾渗透液进行无害化处理。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需确定沙湾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按BOT协议终止结算后的运维方。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0月13日到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 ||
方式: | 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lsggzy.com.cn/)—全省统一账号登录—CA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乐山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选择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选择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5楼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5楼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 | 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
地址: | 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4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