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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新振发展有限公司(食品二厂)生产配套用冷库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光泽县新振发展有限公司(食品二厂)生产配套用冷库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商场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南)22004
项目名称:光泽县新振发展有限公司(食品二厂)生产配套用冷库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光泽县新振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光泽县新振发展有限公司(食品二厂)生产配套用冷库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光泽县新振发展有限公司(食品二厂)生产配套用冷库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XZ(南)2200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括原料库一座(-21℃)、成品库一座(-21℃)、速冻库三座(-40℃)、车间使用12匹制冷恒温设备15套。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不适用本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0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0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0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0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0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0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0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2年 02 月 21 日至2022年 02 月 28 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2年 02 月 21 日至2022年 02 月 28 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商场3楼)获取。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 03 月 04 日 14:30(北京时间)递交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商场3楼)(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年 03 月 04 日14:30(北京时间),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商场3楼)。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光泽县新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县止马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泽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051310010010000011622。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1日  至 2022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商场3楼)
方式: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商场3楼)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商场3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商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光泽县新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止马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县镇岭路3号(海尔电器3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建军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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