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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红财监诉决〔2021〕1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HQCG-2020-072
二、项目名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高新区新二街1625号大数据产业园数据大厦C6
被投诉人1:新乡市俊斌有机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刘景屯鲜花路与景明路十字西北角
被投诉人2:新乡市红旗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292号
被投诉人3: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九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单位依法受理。投诉事项为:
1、该项目在竞争性谈判评审过程中,没有出现让投诉人进行谈判以及进行二次报价的动作,也未告知投诉人响应文件未通过实质性响应按无效处理。
2、投诉人响应文件未通过竞争性谈判要求的审查,投诉人对此有异议。
投诉请求:请求依法判定成交结果无效。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一)关于投诉事项1,针对投诉人所诉事项,我单位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相关规定,调阅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投诉人的投标文件,同时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查明投诉人投诉事项1,在全流程电子化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已在电子化评标相关栏目中记录了投诉人未通过竞争性谈判审查的原因。同时,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投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并于2021年1月26日在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
(二)关于投诉事项2,针对投诉人所诉事项,我单位调阅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投诉人的投标文件,查明投诉人投诉事项2,投诉人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未通过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竞争性谈判要求。
处理决定:基于上述查证事实,我单位认定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请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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