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2022-2024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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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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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C-FS-G-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2022-2023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A: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的第三点“C1=(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8×100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
(1)C1为价格部分得分,满分为8分。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因“C1=(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8×100计算”和满分8分前后不一致,现澄清:修改为“C1=(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08×100计算”。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鉴于上述澄清的内容不属于对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且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延长。
更正日期:2022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C-FS-G-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2022-2023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A: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的第三点“C1=(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8×100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
(1)C1为价格部分得分,满分为8分。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因“C1=(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8×100计算”和满分8分前后不一致,现澄清:修改为“C1=(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08×100计算”。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鉴于上述澄清的内容不属于对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且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延长。
更正日期:2022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