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幼儿园户外LED显示屏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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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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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商品信息
特别声明:
1、成交企业退履约保证金时须出具“遂宁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验收报告;
2、竞价供应商的各分项报价、总报价都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竞价供应商在成交后应严格按照该报价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4、竞价活动中的所有数据均以我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
5、一切因网络通信等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缺失或报价上传失败、延误均与交易中心无关,请各竞价供应商合理把握报价的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成交结果将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
7、竞价过程中或竞价结束后,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同软件平台公司核实由于交易系统自身存在故障或主线网络存在异常(非供应商自身网络)等问题导致出现有供应商无法报价的情况,政市府采购中心有权重新发起竞价,所有参与供应商均无条件接受。
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
开户名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安居支行
银行账号:2310466109000010968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注明入帐公司名称、履约保证金)等(拒收现金)形式交纳。
交款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验收报告、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居区分中心无息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
验收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内容提供货物及相关配套售后服务,不得随意变更采购结果。2、验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0825-8669186
我要报名
相关链接
项目名称: | 户外LED显示屏政府采购 | ||
---|---|---|---|
项目编号: | [安居区]安政采竞(2022)0007号 | ||
项目所在地: | 安居区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 |
采购单位: | 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幼儿园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采购总预算(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 |
保证金(元): | 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3-03 10:00:00 |
项目开始时间: | 2022-02-24 10:11: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3-03 10:00:00 |
说明:项目开始时间为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的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 |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 日内 |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 日内 | ||
送货地点: | 遂宁市安居区第四幼儿园 | ||
相关要求: | 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中标企业必须提供机打正式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应满足: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出现问题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 2、质保期:所有采购货物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叁年,且中标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叁年免费售后服务保修单。 3、投标者须响应各项采购需求,产品须是正品(不接受翻新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的规定,如果所交产品不符合参数规格,材质等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退货并按参数重新组织交货。 4、资金支付:产品装配完成并验收合格,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
需求附件: | LED彩屏.docx |
采购商品信息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操作 |
---|---|---|---|---|---|
1 | LED全彩屏 | 大华,蓝普 | 34平方米 | 327360.00 | 查看 |
2 | 挂式空调 | 格力,美的 | 1台 | 5000.00 | 查看 |
3 | 功放 | 品牌1、品牌2 | 1台 | 6000.00 | 查看 |
4 | 音柱 | 品牌1、品牌2 | 2个 | 3000.00 | 查看 |
5 | 配电柜 | 品牌1、品牌2 | 1台 | 4500.00 | 查看 |
6 | 辅助 | 品牌1、品牌2 | 1台 | 7500.00 | 查看 |
7 | 辅材一批 | 品牌1、品牌2 | 34平方米 | 46453.50 | 查看 |
8 | 辅材一批 | 定制,定制 | 49平方米 | 9800.00 | 查看 |
9 | 辅材一批 | 定制,定制 | 1项 | 7100.00 | 查看 |
10 | LED显示屏 | 匡通,彩虹 | 3平方米 | 7560.00 | 查看 |
特别声明:
1、成交企业退履约保证金时须出具“遂宁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验收报告;
2、竞价供应商的各分项报价、总报价都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竞价供应商在成交后应严格按照该报价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4、竞价活动中的所有数据均以我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
5、一切因网络通信等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缺失或报价上传失败、延误均与交易中心无关,请各竞价供应商合理把握报价的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成交结果将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
7、竞价过程中或竞价结束后,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同软件平台公司核实由于交易系统自身存在故障或主线网络存在异常(非供应商自身网络)等问题导致出现有供应商无法报价的情况,政市府采购中心有权重新发起竞价,所有参与供应商均无条件接受。
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
开户名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安居支行
银行账号:2310466109000010968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注明入帐公司名称、履约保证金)等(拒收现金)形式交纳。
交款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验收报告、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居区分中心无息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
验收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内容提供货物及相关配套售后服务,不得随意变更采购结果。2、验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0825-866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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