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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在县城涉水企业设置“三公开一上传”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在县城涉水企业设置“三公开一上传”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3-09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C2022-001
2、项目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在县城涉水企业设置“三公开一上传”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在县城涉水企业设置“三公开一上传”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1批,
采购预算: 600,000.00元,
项目概况: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在县城涉水企业设置“三公开一上传”显示屏采购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在县城涉水企业设置“三公开一上传”显示屏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3-09 09:00:00
至 2022-04-0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3-01 17:00:00

地点: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于发售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3-09 14:30:00
地点: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
地址:延川县南大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工
电 话:1869118105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集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东苑小区8号楼3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附件:
陕西集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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