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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WZC320100000202200002
项目名称: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万元
序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1
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测绘)服务项目
800万元
2
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监理)服务项目
200万元

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项目类型
类别
计价方式
限价
备注
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测绘)服务项目
/
/
800万元

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监理)服务项目

动态维护项目监理
单价×工程量
260元/公里

以被监理项目的修补测管线长度计工程量。
其中,现场核实无变化的监理工程量按现场核实管线长度的20%计。

采购需求:
标段一:根据《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为保持现有管线库中管线数据的现势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管线数据质量,做好管线数据免费提供工作,开展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二:需对2022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测绘)服务项目开展监理工作,包括管线修补测监理、地上管线数据整理更新监理、竣工成果接边监理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具体期限:合同签订开始至2023年南京市江南四区地下空间管线信息动态维护项目合同签订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标段一: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并包含地下管线测量子项)。(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并包含地下管线测量、工程测量监理子项)。(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5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报名材料请注明标段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3月17日13点3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17日14点00分。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3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6.6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6.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10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11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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