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次精装修工程施工暂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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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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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投标人: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次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于2022年2月16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对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1日至2月23日。
在公示期内,有投标人提出异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第五条之规定,在招标人作出实质性答复前,暂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管机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2年2月24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次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于2022年2月16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对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1日至2月23日。
在公示期内,有投标人提出异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第五条之规定,在招标人作出实质性答复前,暂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管机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