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工业聚集区污水收集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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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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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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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黄骅市鸿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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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03-01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3-22 09:30 |
海兴县工业聚集区污水收集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工业聚集区污水收集工程设计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海发科字[202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海兴县工业聚集区污水收集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海兴县 2.3招标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等后续相关服务。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预算金额:50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等后续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排水)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能力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01 09:00至2022-03-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沧州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2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沧州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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