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座电梯更换钢丝绳、反绳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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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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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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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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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桓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B座电梯更换钢丝绳、反绳轮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37032181801020200010_001 二、合同名称:B座电梯更换钢丝绳、反绳轮 三、项目编号:37032181801020200010 四、项目名称:B座电梯更换钢丝绳、反绳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桓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地 址:桓台县桓台大道299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山东国阳电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黄河五路渤海二十二路明日星城西门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更换(两台电梯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更换(两台电梯反绳轮)。 服务要求:1.根据本合同规定日期进入现场(由于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影响开工除外),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施工,并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成修理(改造)工作。2.施工期内遵守甲方有关制度,文明施工。3.乙方应根据维修(改造)实际需要,及时派遣足够、合格的施工人员。4.乙方在施工完毕后,必须对所维修(改造)的电梯进行调试验收工作,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如需政府监测部门查验,应积极配合甲方向当地技术检验局申报开工,维修(改造)结束后,乙方根据相关法规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同时乙方承担维修(改造)项目范围以内的整改责任。5.在施工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安全事故,并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后,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6.自维修(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乙方免费提供被维修(改造)的系统或部件的保修,但免费保修期最长不超过合同签署之日起18个月。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非乙方责任引起的故障,乙方可提供维修更换,但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服务期限:本维修(改造)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7天,即2020年4月26日起。 服务地点:桓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七、验收日期: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张增光、陈丽丽、孟环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验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