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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公安局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检验、鉴定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佛冈县公安局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检验、鉴定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号(清远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21-2022-00273
项目编号:CLF0122QY00ZC21
项目名称:佛冈县公安局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检验、鉴定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包组1:痕迹鉴定;包组2: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包组3:法医毒物鉴定
2.标的数量:包组1:1项;包组2:1项;包组3: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2QY00ZC21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痕迹鉴定
1项
450000.00元
2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1项
550000.00元
3
法医毒物鉴定
1项
500000.00元

(3)简要服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佛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工作,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检验、鉴定工作,落实检验、鉴定经费保障,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当事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采购本项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冈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0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10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痕迹鉴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法医毒物鉴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痕迹鉴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痕迹鉴定类; (包组1);(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合同包2(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必须同时包含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临床鉴定类;(包组2);(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合同包3(法医毒物鉴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法医毒物鉴定等鉴定类;且同时提供CNAS或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包组3);(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28日 至 2022年03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号(清远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号(清远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号(清远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号(清远分公司)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24
5.若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存在疑问,可按如下联系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1)质疑联系人:汤小姐。
(2)质疑联系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质疑联系人传真:0763-3813090。
(4)质疑联系人邮箱:qyzy@chinapsp.cn(提交时请备注QY021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5)质疑联系人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号(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6)质疑联系人邮编:511500。
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冈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3)地 址:佛冈县振兴中路289号财政局办公楼财政监督股(708 室)
(4)电 话:0763-4294022
(5)邮 编:511600
(6)传 真:0763-429402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冈县公安局
地  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3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号(清远分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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