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西苑路(昌盛街—西大巷)道路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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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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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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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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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阳原县西苑路(昌盛街—西大巷)道路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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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39228001G02 | ||||||||||||||||||||||||||||||||||||||||
招标内容: | |||||||||||||||||||||||||||||||||||||||||
阳原县西苑路(昌盛街—西大巷)道路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西苑路(昌盛街—西大巷)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已由 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阳原县西苑路(昌盛街—西大巷)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阳发改审批[2021]67号) 批准建设,招标核准文号: 阳审建[2022]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弘州锦绣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弘州锦绣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阳原县西苑路(昌盛街—西大巷)道路改造工程(一期) (2)建设地点:阳原县城区西苑路道路,起点位于昌盛街,终点位于西大巷 (3)建设规模:阳原县西苑路(昌盛街—西大巷)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施工(详细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交工 (5)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2招标范围:阳原县西苑路(昌盛街—西大巷)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期及质保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于2022年3月1日及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中未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必须持有岗位证书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10 09:00至2022-03-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02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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